发布于:2006-06-09 11:22:09
来自:园林景观/园林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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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合理确定养护管理费用,省建设厅编制了《江苏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预算定额》一书,并于2002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市绿化养护工程承、发包市场的需要。但笔者通过近几年的实际应用与调查研究,发现《定额》一书在单位定额消耗量的多少上还欠细致、合理,以致于绿地养护招标价与套用《定额》的结果相比差距很大,因而,生产实践中管理部门与养护单位依据《定额》来计价的并不多。为此,本人就执行《定额》时遇到的存有困惑问题与编制人员商榷,谈谈个人见解,以求《定额》更趋合理、可操作性更强。
一、定额子目划分要可行、依据要具体
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两项中仅按胸径大小划分子目是不够恰当的,应考虑树木的景观功能。在绿地中,布局形式不同其管理内容也不一样,如行道树因遮荫、交通、周边建筑及管线矛盾等需要树干整形,修剪量大。栽于树池中的树木很少切边,但作为点景树、背景树,孤植、丛植、群植于绿地内的树木修剪量少,常绿的基本不作修剪,但为阻止草坪等根系入侵,每年都须切边。为此,可将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每项都先划分为行道树和非行道树等项,再按胸径大小划分定额子目。同样,在灌木类一项中也存在类似问题,如紫薇、月季等每年休眠期内要进行一次强修剪,桂花、山茶等常绿灌木几乎不作修剪,因此需将灌木类先划分为常绿与落叶两分项。
二、草坪类项目中可增加非禾本科类地被子项
草坪类项目中划分为暖季型、冷季型、杂草型三大类。由于草坪管护中的修剪量、需水量特别大,为降低养护成本,在同样能体现景观设计意图的情况下,在乔、灌、草的多层次布局中更多的是用书带草、马蹄筋、红花酢浆草、三叶草、葱兰等基本不需修剪的非禾本科类的植物(区别于《定额》中所指的地被植物)作地被,代替了禾本科类的草坪,这一类植物的养护在定额中无相应的定额可套,若套用露地花卉类,其管护要求相对精细,仍欠妥。
三、地被植物与绿篱这两项可合并
总论中明确规定地被植物是指红叶小檗、小龙柏、红花继木、金叶女贞、小叶女贞、金边黄杨等低矮灌木,绿化规划中这些灌木既可作模纹、色块,也可作绿篱来布局,同样片植绿篱看成是模纹、色块也有道理,且此两项的工作内容基本差不多,并无实质性区别。单列地被植物一项,这样一来,一些灌木是套绿篱项的子目还是套地被植物项中的子目都有依据,增加了套用的繁琐。建议将地被植物一项中的单排并到100cm以内的单排绿篱,双排子项列为双排绿篱,片植子项并到100cm以内的片植绿篱内。
四、《定额》中各分项的工作内容要有所侧重
落叶植物在修剪量上要高于常绿植物,除草这一工作内容已包含在低层草坪类中,可不考虑。绿化工程一般都有一年以上的责任期养护,色块的密实度、草坪的覆盖率、树木的良好长势基本抑制住杂草的生长,因此,绿篱与地被植物、草坪基本以修剪、病虫害防治为主,除草量很少。以上这些,都是定额劳动计量上应考虑的因素。
五、同一大项中相邻子目之间的定额工作量变化幅度要切合实际
绿篱项目中高度150cm以内与200cm以上的修剪用工量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后者要使用人字梯等工具才能完成。相反,常绿与落叶两项中相邻子目如胸径20cm以内与30cm以内的定额工作量差不多,胸径小的树木修剪、剥芽等工作量未必比胸径大的工作量小,特别是对于10cm以内的乔木因树干整形需要,修剪用工可能相对大一些。建议认真计量养护管理中各项工作内容的实际投入量,对相邻子目的定额工作量进行适当增减。
六、《定额》中个别项的单位规定不够明确具体
水生植物分为塘植与盆植两类,塘植按丛计算,一丛包含多少株或多少分枝?盆植按盆计算,盆的大小是多少?一盆栽植株数是多少?这些都应有具体的规定。另外,单排绿篱中工程量计算单位应为100m,而不是100株。
七、切边与保洁工作可各单独列为一项
工作内容中切边这一项,片植绿篱、片植地被的切边要通过面积换算成周长来计算;乔、灌木按株计算,而丛植于绿地中的按株来计算工程量就不合理,所以切边工作可单独列为一项,统一换算成延长米来计算切边的定额量。绿地保洁面积在乔木、灌木、绿篱等各项中都已分别计算,容易造成重复累计。公园、游园等有硬质路面铺装的保洁,定额中未作规定,这一块是个盲点,建议在保洁一项中将此列进去。
诚然,《定额》的附录一中对不同的工作内容都规定了相应的定额用量,若针对以上一些问题,根据附录一进行一一换算会很繁琐,也未必恰当。为避免预算难度,采取上述几点建议,将定额子目划分得更为具体一些,对不同的子目对应的工作内容的定额用量作相应增减,《江苏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预算定额》修改版一书定会在养护计价中成为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的好帮手,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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