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04 13:48:04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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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好多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距离设计为15米,如果商业进深远大于15米,则把超出的尺寸设计为库房或者卫生间,总之,要保证 营业部分的最远点距安全疏散口为15米。 (这是我见到的设计情况,我想提问的是,这个15米出处在哪里?是高层民用建筑中6.1.7条文“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嘛?,可这条是指“其他房间”,条文注解里面这样写道“其它房间”是指面积较小的一般房间。这个一般房间又做何解?我们知道商业服务网点都是小门面,面积小,正因为这样 所以套用了这里的15米?单个人认为,小门面虽然小 但是它的功能是是营业,应该属于营业厅 ,应该按30米。请各位给点高见。)
二、目前大地下室,大裙房越来越多了,我这里说的“大”是指 如有N栋塔楼 塔楼下面是很大的商业 比如2层商业 ,商业顶板设计为塔楼的小区环境 如有消防车道 景观 等等。这个商业裙房一般都是大框架结构 安全疏散距离 在设计时都按照6.1.5条文来设计。(我想问的是 这么大的商业,楼梯肯定有很多 防火分区也有很多 在首层的疏散楼梯间 距离 商业安全出口(这个出口是指通向室外 人行道)多少米呢?因为很大 在设计时很难将商业楼梯间都设计在靠近商业外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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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