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01 12:54:01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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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做了一个外地的大型公建项目,应急照明采用的是EPS集中供电的模式,消防验收不认可EPS,我找了一些规范说明后,消防局又说应急照明灯具(EPS供电,所以灯具未带蓄电池)不合要求,不是具有消防认证的产品,要求整改为传统的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
公共区域或其他的一般的场所,改为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没有问题,现在的问题是: 大空间区域(2000多平米、高20多米)的应急照明如何设置?
大空间区域的照明一般采用金卤灯,专门做成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具且具有消防认证的产品几乎没有,转换时间也达不到要求,请教大家遇到类似的项目是如何设计的? (如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大剧场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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