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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豪斯的理念

发布于:2006-06-05 16:25:05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简单的叙述

就像包豪斯教师施莱默在包豪斯成立四年之际所说过的:“包豪斯的四年,不仅反映了一段艺术的历史,而且还反映出了一段时代的历史,因为在这里所反映出的,还包括一个国家、乃至于一个时代的土崩瓦解。”如果考虑到包豪斯随后的变迁兴亡,上面这段话就像一段谶言神秘而精确地应验了。

1919年,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德国国民议会在魏玛首次召开,开始了短暂的德国魏玛共和时期。同一年,包豪斯第一任校长瓦尔特·格罗庇乌斯在魏玛宣告国立包豪斯的成立。

1933年,随着希特勒的纳粹政府在柏林登台,历时十四年的魏玛共和国宣告结束。这一年,因为纳粹势力的干预,包豪斯最后一任校长密斯·凡·德·罗(Mies Van De Rohe)在柏林签署解散包豪斯的手令,历时十四年的包豪斯宣告瓦解。

在短暂的政权交替的年代里,包豪斯仅仅存在了十四年;它所聘用的教师平均每年只有十几位,注册学生不足百人;学校内部矛盾百出且理念不清;资金匮乏还管理混乱……

现在我们可以问:理念不清的包豪斯何以云集各个领域的世界顶级大师?管理混乱的包豪斯为何在教育界人才辈出且影响深远?短暂的包豪斯因何成为各种史册--建筑、绘画、雕塑、工艺、室内、家具、舞台、装帧甚至工业设计史不可逾越也不能取代的现代高峰?

1953年,密斯·凡·德罗在格罗庇乌斯七十寿辰上说:包豪斯是一种理念。菲利普·约翰逊(Philip C.Johnson),一位历经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以及解构主义的硕果仅存的建筑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包豪斯意味着神话。他说:“谈到包豪斯,它不是好就是坏,这要取决于你怎样看待它。”

那么,该如何看待包豪斯?又该怎样描述这混杂的理念与消逝的神话?即便我将包豪斯限定在格罗庇乌斯时期,单凭一篇文章还是不能罗列那里曾发生的各种轰轰烈烈的史实;即便我已准备采用比较侧面的描述方法,着重描述其间的混乱与矛盾并暗自决定把它们当作客观而材料性的文本特征;在千头万绪的混乱里如何开始描述--本身就难以决断。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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