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6-04 22:53:04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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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针对畸形房地产业的《国六条》,被喻为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原则性新政策,而与之相配套的九部门《意见》,则被看作是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刚性标准,两者合而为一就是所谓的“房产新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房产新政”的落脚点主要是严格规范地方政府管理(或者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行政行为,即“房产新政”强调的“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不错,在全社会对畸形房地产业的愤怒声讨声的背后,地方政府的确存在“难辞其咎”的责任和“不愿明言”的苦衷,因此,面对“房产新政”的地方政府,其实已经变得骑“房”难下,要么继续选择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单一“经济正确”,要么选择与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正确”+“经济正确”的均衡发展。
地方政府面对“房产新政”的骑“房”难下,并非是愚下捕风捉影的牢骚怪论,而是从地方政府在畸形房地产业的发展中的所作所为而提出的看法。
谁都知道,从90年代的住房改革开始,房地产业就成了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这一产业的显性特征就是高度关联的牵一发动全身的“特殊”产业,而且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在这个产业中,政府又恰恰控制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正因为此,土地也就成了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和“与民争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成了与房地产商“讨价还价”和“共同合谋”的资本。再加上改革开放的最大亮点——“中央事权、地权和财权下方地方”的搞活经济的改革举措,拥有了地方经济发展事权、地权和财权的地方政府,加上以房地产业为依托的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机遇,终于让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有了游刃有余的挑战机会。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在事权、地权和财权的保证下,大规模的城市化改造和新建终于把中国变成了房地产业的“世界天堂”,时至今日这种房地产业的“世界天堂”景观仍然显得“蒸蒸日上”和“一片繁荣”。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从房地产业兴起的那一天起,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房地产企业就占据了楼市的主要地位,即便是随着经济主体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房地产企业也并没有减少多少,即使是经过股份制改造的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房地产企业,也很难说实质上摆脱了政府的控制。不可否认,经过十多年发展的房地产业,在排除了“政治正确”后,的确为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其对GDP的数量(并非质量)权重据说达到了2.5%~5%。这也是国家不可能降低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的重要原因。过去十多年来,正是拥有事权、地权与财权的各地方政府,也才有了积极主动的地方经济发展动力,也才使中国基本上摆脱了完全计划经济的桎梏,各地方政府争先恐后地展开了经济发展大竞赛,也才使中国的经发展长期处在高速的GDP数量上,同时也才使中国有了如今让世人刮目的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经济地位(GDP数量背后的国内负面矛盾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这一切也与房地产业的贡献功不可没。
今天全社会对房地产业的反思,并不是要动摇其支柱产业的地位,而是批评该产业脱离国情、挑战国策、“绑架经济”、描红政绩、祸患百姓的种种不是。君不见,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错误的GDP干部考核标准,不惜一切代价以房地产发展为拉动GDP增量进而“绑架经济”发展模式,对城市化发展“想规划就规划”、“想卖地就卖地”、“想要价就要价”、“想拆迁就拆迁”、“想建设就建设”的“自由冲动”,建设很多挑战国策而又没有实质意义的所谓形象工程、楼堂馆所和标志工程,修建不少祸患百姓而又被动消费造成众多“房奴”和“负翁”的脱离国情的住房。利用土地“以地生财”和“与民争利”,聚敛巨大的预算外资金而并非公开透明用于解决百姓怨声载道的住房疾苦,而是更多地用于GDO考核崇拜下既描红政绩又破坏环境的其他产业发展上,这样的恶性循环遍布中国各地。毫无疑问,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价值导向,不但让地方政府演变成了市场经济的主导型角色,也让地方政府变成了市场经济的投资主体,房地产发展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由此可见,在如今畸形的房地产发展中,推动高房价而又迫使百姓被动购房的始作俑者就是各地方政府。
今天,中央政府站在“政治正确”+“经济正确”的均衡发展立场上,再也无法容忍过去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发展中的“任意妄为”,“房产新政”就是以此为突破口的刚性原则,不但要对畸形的房地产进行“门户清理”,而且要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规范。九部门《意见》中的“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含经济实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面积的70%以上。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这就意味着,虽然已经确定规划但仍未开工的所有项目,都要进行全盘调整。仅此一条刚性的原则规定,既来得突然(时间短),又来得坚决,完全没有给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留下多少回旋的余地。这也难怪最近几天各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皆有“共同失语”的表现,这与2003年到2005年中央多次对房地产调控出现“对抗声音”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这种现象也正是房地产商“沉默思考”和地方政府骑“房”难下的一种表现。
地方政府骑“房”难下的原因在于,首先,本次“房产新政”会不会让地方政府从此失去事权、地权和财权的眷恋、依赖和操控;其二,“以地生财”的财路会不会被中央政府设置“路障”或者“共同分帐”(据说高层正在研究批地租金中央与地方分成的可能性);其三,过去地方政府已经批准房地产商的超标准住房建设项目,虽然到今天仍旧没有开工建设,但也应该算是政府与商人之间的合法契约,突然进行全盘调整的话,不但是“推倒重来”加大成本的问题,而且会不会面临房地产商对政府的行政诉讼,如今房地产商的“沉默思考”不能不说具有这样的可能性;其四,失去了利用以房地产业为显性政绩考核的GDP效应,会不会降低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动力,进而产生“对抗”“房产新政”的“软阻力”,最终致使“房产新政”沦为又一次“空转”;第五,假如没有中央政府用其他政策来支持地方政府“心安理得”地履行“房产新政”的话,很难说房地产商就会全心全意配合地方政府遵守“房产新政”得以顺利实施,最终受害的仍就会是广大的百姓。……。总之,无数的“假设”、“如果”、“会不会”等,都让地方政府遭遇到了骑“房”难下窘境,至少眼下骑“房”难下。
畸形的房地产业,留给人们太多太多的话题,太多太多的想象。尽管眼下看来政府的确遭遇到了面对“房产新政”的骑“房”难下窘境,但是,已经逐渐走向理性的百姓还是会对“房产新政”保持谨慎乐观,因为,这毕竟是过去的教训让百姓变得聪敏起来了。究竟本轮“房产新政”能否得以顺利实施,还要等到以后的发展事实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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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