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谈谈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自喷设计场所与现实工程的不相符

谈谈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自喷设计场所与现实工程的不相符

发布于:2003-05-01 14:31:0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本人现在设计的一个商住楼,上面是11层的住宅,下面两层是用混凝土砌块分隔的铺面,每间铺面面积根据柱距的不同而不同,一层小的有60多平米,大的有近400平米,属于二类建筑,而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中说的,二类公共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才需要设计自喷。我问过建筑的,他们的解释是相对而言,面积大的商业营业场所才是厅,小的不是厅,但是他们也说不出来,到底多大面积才是二者的分界线,我也曾经问过消防部门的技术科,他们的说法是整体的两层商店如果大于3000平米呢就做,如果比较小的,那么就是做不做都行,可做可不做,因为铺面小,人流应该也不大,可燃物数量不大。我想请教一下各位,这种情况你们做吗?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刘峰
    刘峰 沙发
    我们这里有个说法,就是《高规》中的商业营业厅是指超过300平方米的厅。
    但是针对你说的情况,我觉得还是做一下好,最起码要做好预留工作,因为要考虑今后的改造情况,到时候再做,就困难了。
    2003-05-01 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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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f810929
    bf810929 板凳
    我想楼上要是有中央空调或居住空调的就必须设,至于楼下的商场,要是消防和建筑部门有一家说得做,你就做,铺设的时候最好只给每个铺面里面布,而每格两个两个相对铺面就设放一个干粉CO2,店铺大的话就单独放一个,对于400平的大厅只设喷洒就够了(不过层高最好在4。2米以里)反正必须德设消火栓
    2003-05-01 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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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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