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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条件下,灌溉渠道上能否建房搞开发?

发布于:2006-05-31 17:43:31 来自:水利工程/农田土整 [复制转发]
穿越城市的灌溉渠道,能否在确保工程运行安全、渠道权属不变、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进行房产开发?
望不吝赐教。叩谢!

全部回复(1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bandengcui
    bandengcui 沙发
    库尔勒市属于内陆河,其功用在此处十分干旱的情况下,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保证河道主要功能的基础上,适当开发辅助功能,我想是可行的,不过以不影响河道主要功能为宜,而河道主要功能应该是围绕着水展开吧
    2007-01-08 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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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ojixiabjx
    baojixiabjx 板凳
    城市河道两侧一般要考虑防洪的问题,不宜高房产开发。具体范围城市防洪规划应该有。但可以搞绿化,搞个城市旅游带,工程所在城市为一旅游窗口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大量外来人口聚居地,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接排入渠道,严重影响了运行安全及灌溉功能,长期以来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且难度极大。所以,市政府想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的办法进行综合治理,搞个城市旅游带很有前途。
    2006-07-25 18: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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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农田土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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