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5-30 22:38:3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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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做一超市,市内设消火栓系统,由于室内净空高度较高,经水力计算,每支水枪要满足充实水柱长度,需5.7L/S,室内消防流量17.1L/S,室内自动喷淋经计算为95L/S,该超市体积9万多立方,耐火等级二级。按建规第8.2.2第三款“一个单位内有泡沫设备,带架水枪。。。”,该工程的室外消防流量是不是应该这样计算,查表8.2.2-2,该流量为30L/S,室外消防流量为17.1+95+30/2=127.1L/S,如果室外消防管网只有一路进水,我的消防水池容积不是要(127.1+17.1)*7.2+95*3.6=1380.24立方。我真不知规范怎么编的,有没有哪位专家给我指点一下,规范上太多错的了。一深究简直没法做。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gpechj02
沙发
怎么没有人答复啊?除了二楼,再次感谢啊!本人认为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有这样理解才解释的通。
2006-06-04 1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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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板凳
按新规范(2005年版)算的,有喷淋软件的可以算算,你就按最基本的算,算出来的把你吓死,不信软件的也可以手算。希望哪位仁兄能回答本人问的主题,在此表示感谢!
2006-06-01 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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