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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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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一跨度为48米(二跨双坡2@24米,5%坡度),檐高10米,4.5米标高处全跨带夹层的门式刚架(夹层柱间距6@8米),夹层活荷载5.0KN/M2,7度区。设计时领导让我:结构4.5米以下部分按抗震规范,4.5米以上部分按轻钢规程,当时只管做了,不知道理论依据是什么?现在有点怀疑,这种结构并不属于轻钢门式刚架范围内的,夹层以上结构按轻钢规程设计是不是有些牵强?应如何去理解,请大侠们赐教。谢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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