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3-04-21 21:39:21
来自:给排水工程/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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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总体规划中排水专业规划与其他专业的联系
一个地区的总体规划及专项工程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十二个专业:
道路交通,绿地系统,竖向规划,管线综合,防洪(潮)、排涝与水系,排水,给水,燃气,电力,电信,消防,环境卫生。
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这里简要谈谈排水工程与道路交通,防洪(潮)、排涝与水系,给水,管线综合,环境卫生及竖向的联系。
一.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的平面布置是排水工程规划的基础,没有完整详尽的地区路网图,排水工程很难做细做深做准确。一般情况下排水管道总能沿道路敷设,其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工程中明确了市政道路与非市政道路的区别,其对管线的管理和维护形式(主管单位)就会不同。如果必须在无道路的情况下走管线,就需要与道路专业的协调,看是不是能增加市政道路的设置以保证雨污水的排出。
道路的竖向属于总体规划中竖向规划的一部分,给我的概念即确定道路的控制点标高。道路的控制点标高确定,大纵坡确定,排水的方向也就随之确定。对排水专业来说,因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重力流,道路纵坡过小会加深管线的埋深,纵坡过大会造成过多的跌水。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有时会造成两个山头间的水无处可去,只能往地块中排的境地,这会对今后地块的规划产生一定的约束影响。对道路纵坡的要求,在0.001~0.03为宜,且路口间的起伏不宜太大太多。
二.防洪(潮)、排涝与水系规划
除了路网的完整,水系规划的完整性对排水工程的规划也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尤其当水系发达的地区有条件做到雨水自排出流时,规划水系的平面布置,以及各河段的常水位标高,最高潮水位标高,河底标高都是影响到雨水是否能顺利排出的重要因素。
水系对污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污水处理厂的设置以及减少倒虹管的数量上,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的水环境质量要求及环境容量直接决定了排放口的设置位置。排水专业需就以上的几个参数与水系规划进行协调。
从理论上说,水系的汇水线即山脊线,其汇水面积应该与雨水管网收集的面积相吻合。实际操作中,不尽相同,有待进一步计算和核实。
三、给水规划
有上水才有下水。给水的水量直接关系到排水的水量,两个水量之间的关系是永恒不变的,它们之间的换算系数应该是污水的排放率和收集率之积,上海的取值是0.9,广州在0.85左右。
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给出的用水量指标(包括人口指标和用地指标)都是最高日指标,因此在排水计算中,应注意都换算成平均日指标再进行污水量的预测。
四、管线综合
管线综合严格说来是一个指导性的专业,它应该在所有管线专业之前确定管道的平面位置和纵向的标高控制,然后又在所有专业完成之后对所有管线进行复核和揉合摆平,是一个工程量看不见但工作量非常大的一个专业,它对排水起到一个协调和控制的作用,对其它管线专业的作用也是一样的。
五、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规划关系到污水管的设置与否,但在污水工程中考虑较少。
六、竖向规划
最后谈一谈竖向规划与排水的关系。在《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中已说明的很详细,现摘抄如下: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是指: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8.竖向与排水
8.0.1 城市用地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及平均降雨量等因素合理选择地面排水方式,并与用地防洪、排涝规划相协调。
8.0.2 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
2、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3、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8.0.3 雨水排出口内顶高程宜高于受纳水体的多年平均水位。有条件时宜高于设计防洪(潮)水位。
8.0.4 城市用地防洪(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防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规定;
2、设防洪(潮)堤时的堤顶高程和不设防洪(潮)堤时的用地地面高程均应按设防标准的规定所推算的洪(潮)水位加安全超高确定;有波浪影响或壅水现象时,应加波浪侵袭高度或壅水高度。
8.0.5 有内涝威胁的城市用地应采取适宜的防内涝措施。
8.0.6 当城市用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城市用地时,宜用边沟或排(截)洪沟组织用地外围的地面雨水排除。
条文说明
8.0.1 对各类城市建设用地而8.0.2 言,8.0.3 如何合理有效地组织地面排水形式;当用地有可能受到洪涝灾害威胁时,8.0.4 是采用“防”还是采用“排”,8.0.5 是选择筑堤还是选择回填方案。这些问题的解决,8.0.6 都需要对用地的自然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和所在地区的年均降雨量等因素作综合分析,8.0.7 兼顾现状与规划、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关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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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现在我们做给排水专项规划,经常是在只有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做的,做好了之后,其它规划做的时候却不考虑,等到其它规划如道路网规划或城市竖向出来时才发现各规划之间又有冲突,又得修改,甚至是范围很大的改动,完全丧失了当初做的水专项规划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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