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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安全运行上的问题1.路灯电源只有短路和过载保护而没有漏电保护。不采用漏电断路器的原因,关键是认识上走入误区,有的认为三相漏电断路器存在动作死区,不能对人身触电可靠保护,不如不用;有的认为正常漏电电流可能造成漏电断路器误动作,降低路灯 供电 可靠性;有的认为由于路灯安装中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只引出路灯相线而从别处借用中性线,导致漏电断路器无法正常工作等。其实,漏电断路器作为一种安全电器,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可降低灯杆接触电压,对保护人身安全是有利的。假如漏电断路器额定漏电脱扣电流(I△n)为200mA,接地电阻Rd为200Ω,则接触电压=Rd*I Δn=200*0.2=40V,在规定的电压范围。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土壤电阻率平均为110Ω,单极接地电阻Rd实测平均值为58Ω,若没有漏电保护而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接触电压=Un*Rd/(Rd+R0)=220×58/(58+4)=206V,接近相电压,这显然是十分危险的。采用漏电断路后,还能防止因漏电电流长时间存在而造成 电缆过热、使用寿命缩短以及漏电电弧电流烧损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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