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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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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接了个改造的小高层8层,地上商业建筑,1-4为商场,其余为写字楼。以前的1-4层做喷淋,现在甲方要改造喷淋,不知道现在喷淋规范要求有什么改变了吗?还是还按以前1-4做喷淋就行了吗?谢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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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设计者去把握这条规范不应该自己去把握的.不过当你是比较高的位置的时候那才需要去自己把握.
通过了消防初审还有后面的消防验收.这不是一件难事.因为你们把规范都把握好了.
但是大家都清楚知道.搞水的.相信就消防这方面有点责任的了.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过于大胆还有去帮甲方考虑太多.
甲方通过了消防验收后难免会有改变使用用途的.万一出了什么事故又或者消防大检查.尽管没有设计院的变更.
但也难免去牵涉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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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认同你的看法,但建筑想试试定为商住楼能过消防这关不,因为按商住楼可以套用二类建筑(24M以上的面积为1400平方),而且水池可以小一点,一类建筑要25L/S,二类为20L/S,(且综合楼要按3h记)。现在送上去报消防,还未批回来。
其实上面也是改造工程的痛苦,现在要加一个240立方的水池及泵房,如果按综合话水池还要增大到360立方。对只租用这二层的客户来说真的太不划算了,好在是政府工程, 要不也没几个人愿意去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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