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道322线苏圩(隆德)至凭祥(连城)公路一期和二期工程土建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GLJ.LW2011-08
所属地区:广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2线苏圩(隆德)至凭祥(连城)公路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
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22线苏圩(隆德)至凭祥(连城)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复》(桂发改交通
[2010]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建
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公路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及崇左市扶绥县、江州区、宁明县、凭祥市境内,路线起点K0+000位于南宁市江南
区苏圩镇隆德(国道322线衡阳至友谊关公路K834+100处),接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吴圩至上思连接线,途经山
圩、东门、柳桥、板利、北江、明江、城中、夏石等乡镇(其中完全利用K29+330-K63+952东门至板利段钦州至
崇左高速公路连接线),在国道322线K1004+000处右转上跨南宁至友谊关铁路接县道X575线,路线终于凭祥市连
城进城公路水泥路终点,终点桩号K172+439.418,修建路线长138.471604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期和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隆德至东门路段路线桩号为K0+000~K29+330,全长约29.295
公里;二期工程板利至那忙路段路线桩号为K63+952~K77+500,全长约13.539公里。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约
13184万元,计划工期24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3个标段,如下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 度(公里) 土石方(立方米) 水泥砼路面(平方米) 桥梁(米/座)
№1 K0+000~K15+000 14.992 227678 138160 40/1
№2 K15+000~K29+330 14.303 280617 133436 91/1
№3 K63+952~K77+500 13.539 215533 121543 24.8/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均具有
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的企业,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信用评价等级属A级、B级的企业
,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
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0]40号)及《关于广西公路建设
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桂交建管发〔2011〕25号)的规定执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
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7月7日至2011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
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
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
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
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
固化工程量清单。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及拟投入该标段
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沿现有322国道苏圩至凭祥段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7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卫 东
电话:010-51129921 13439927354
传真:010-63836586 邮箱:
zjzb6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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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