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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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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如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一级:占地面积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丙类物品库房;二级: 1.丙类生产厂房; 2.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但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丙类物品库房;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但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地下丙、丁类生产车间及地下物品库房。但发现现在大多数丙类厂房都未设置,请问到底是否需要设置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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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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