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2条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多层的住宅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表8.2.2-2的规定,一般在15~25L/s,应设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而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 表7.2.2 ”里“普通住宅”(不论建筑高度是多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均为15L/S。怎么会比多层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低呢?
第二个问题,在住宅单体建筑的
给排水设计中要不要做室外消防的设计?我以前在做设计时,没对这方面做考虑,审图也通过了的,但最近一次,我在设计说明中画蛇添足,多说了一句“小区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由规划另行统一设计,单体建筑不做考虑”,就被审图人员抓了把柄似的,要我提供室外消防管网的总规划图给他去审,他审查的要求几乎是要我把规范文本全都写到设计说明里去了。把我郁闷死了,可能因为我这次的画蛇添足,会害很多兄弟以后都要增加这部分工作量了。不过也可能这部分本来就是应该做的,只是以前审图的忽略了,现在被我提醒到了吧。不知道大家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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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2.室外是要做的,要提供总平设计。你以前的单栋项目有可能在市政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因此可以不做,但要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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