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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全面风险管理

发布于:2011-06-20 18:58:20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复制转发]
工程项目中的风险及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
我们都知道,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及设计与计划等都是基于正常的、理想的技术、管理和组织以及对将来情况(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预测的基础之上而进行的。而在项目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所有的这些因素都可能产生变化,而这些变化将可能使原定的目标受到干扰甚至不能实现,这些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称之为风险,风险即是项目中的不可靠因素。任何的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着风险,风险会造成工程项目实施的失控现象,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这些都会造成经济效益的降低,甚至项目的失败。正是由于风险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在现代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已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良好的风险管理能获得巨大的经济效果,同时它有助于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近十几年来,人们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全面风险管理是用系统的、动态的方法进行风险控制,以减少项目实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它不仅使各层次的项目管理者建立风险意识,重视风险问题,防范于未然,而且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形成一个前后连贯的管理过程。
全面风险管理有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从项目的立项到项目的结束,都必须进行风险的研究与预测、过程控制以及风险评价,实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积累经验和教训;二是对全部风险的管理;三是全方位的管理;四是全面的组织措施。
工程项目风险因素的分析
全面风险管理强调风险的事先分析与评价,风险因素分析是确定一个项目的风险范围,即有哪些风险存在,将这些风险因素逐一列出以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对象。罗列风险因素通常要从多角度、多方位进行,形成对项目系统的全方位的透视,风险因素的分析可以采用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按项目系统要素进行分析。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系统要素风险:
(1)项目环境要素风险,最常见的有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自然条件、社会风险等;
(2)项目系统结构风险,如以项目单元为分析对象,在实施以及运行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消耗的增加等各种障碍和异常情况等;
(3)项目的行为主体产生的风险,如业主和投资者支付能力差,改变投资方向,违约不能完成合同责任等产生的风险;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技术及管理能力不足,不能保证安全质量,无法按时交工等产生的风险;项目管理者(监理工程师)的能力、职业道德、公正性差等产生的风险;
(4)其他方面的风险,如外围主体(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产生的风险。
其次,按风险对目标的影响分析。这是按照项目的目标系统结构进行分析的,它体现的是风险作用的结果,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工期风险,如造成局部的(工程活动、分项工程)或整个工程的工期延长,不能及时投产;
(2)费用风险,这包括财务风险、成本超支、投资追加、报价风险、收入减少等;
(3)质量风险,这包括材料、工艺、工程等不能通过验收,工程试生产不合格、经过评价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或要求;
(4)生产能力风险,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
(5)市场风险,工程建成后产品达不到预期的市场份额,销售不足,没有销路,没有竞争力;
(6)信誉风险,可能造成对企业的形象、信誉的损害;
(7)人身伤亡以及工程或设备的损坏;
(8)法律责任风险,可能因此被起诉或承担相关法律的或合同的责任。
再次,按管理的过程和要素分析。这个分析包括极其复杂的内容,但也常常是分析风险责任的主要依据,它主要包括:
(1)高层战略风险,如指导方针战略思想可能有错误而造成项目目标设计的错误等;
(2)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
(3)决策风险,如错误的选择,错误的投标决策、报价等;
(4)项目策划风险;
(5)技术设计风险;
(6)计划风险,如目标的错误理解,方案错误等;
(7)实施控制中的风险,如合同、供应、新技术新工艺、分包层、工程管理失误等方面的风险;
(8)运营管理的风险,如准备不足,无法正常运营,销售不畅等的影响。
风险的控制
(一)风险的分配
项目风险是时刻存在的,这些风险必须在项目参加者(包括投资者、业主、项目管理者、承包商、供应商等)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只有每个参加者都有一定的风险责任,他才有对项目管理和控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合理的分配风险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有项目的高效益。合理分配风险要依照以下几个原则进行:
(1)从工程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因为项目参加者如果都不承担任何风险,则他也就没有任何责任,当然也就没有控制的积极性,就不可能搞好工作。如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则没有任何风险责任,承包商也会千方百计地提高成本以争取工程利润,最终将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如果承包商承担全部的风险也是不可行的,为防备风险,承包商必须提高要价,加大预算,而业主也因不承担风险将决策随便,盲目干预,最终同样会损害整体效益。因此只有让各方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通过风险的分配以加强责任心和积极性,达到能更好地计划与控制。
(2)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一是风险的责任和权力应是平衡的。有承担风险的责任,也要给承担者以控制和处理的权力,但如果已有某些权力,则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二是风险与机会尽可能对等,对于风险的承担者应该同时享受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收益,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参与者勇于去承担风险;三是承担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承担者应该拥有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性,有迅速采取控制风险措施的时间、信息等条件,只有这样,参与者才能理性地承担风险。
(3)符合工程项目的惯例,符合通常的处理方法。如采用国际惯例FIDIC合同条款,就明确地规定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风险分配,比较公平合理。
(二)风险的对策
任何项目都存在不同的风险,风险的承担者应对不同的风险有着不同的准备和对策,这应把它列入计划中的一部分,只有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对产生的不同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对策,才能进行良好的风险控制,尽可能地减小风险可能产生的危害,以确保效益。通常的风险对策有:
(1)权衡利弊后,回避风险大的项目,选择风险小或适中的项目。这在项目决策中就应该提高警惕,对于那些可能明显导致亏损的项目就应该放弃,而对于某些风险超过自己承受能力,并且成功把握不大的项目也应该尽量回避,这是相对保守的风险对策。
(2)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和完善的组织措施,以减小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如选择有弹性的、抗风险能力强的技术方案,进行预先的技术模拟试验,采用可靠的保护和安全措施。对管理的项目选派得力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管理组织形式,并在实施的过程中实行严密的控制,加强计划工作,抓紧阶段控制和中间决策等。
(3)购买保险或要求对方担保,以转移风险。对于一些无法排除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办法解决;如果由于合作伙伴可能产生的资信风险,可要求对方出具担保,如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合资项目政府出具的保证,履约的保函以及预付款保函等。
(4)提出合理的风险保证金,这是从财务的角度为风险作准备,在报价中增加一笔不可预见的风险费,以抵消或减少风险发生时的损失。
(5)采取合作方式共同承担风险。因为大部分项目都是多个企业或部门共同合作,这必然有风险的分担,但这必须考虑寻找可靠的即抗风险能力强、信誉好的合作伙伴,以及合理明确的分配风险(通过合同规定)。
(6)可采取其他的方式以减降风险。如采用多领域、多地域、多项目的投资以分散风险,因为这可以扩大投资面及经营范围,扩大资本效用,能与众多合作企业共同承担风险,进而降低总经营风险。
(三)在工程实施中进行全面的风险控制
工程实施中的风险控制贯穿于项目控制(进度、成本、质量、合同控制等)的全过程中,是项目控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影响项目实施的最终结果。
首先,加强风险的预控和预警工作。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和动态,捕捉风险的前奏信号,以便更好地准备和采取有效的风险对策,以抗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二,在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以控制风险的影响,这是降低损失,防范风险的有效办法。
第三,在风险状态下,依然必须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如迅速恢复生产,按原计划保证完成预定的目标,防止工程中断和成本超支,唯有如此才能有机会对已发生和还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良好的控制,并争取获得风险的赔偿,如向保险单位、风险责任者提出索赔,以尽可能地减少风险的损失。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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