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6-14 19:31:14
来自:环保工程/规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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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保平
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能源的可持续利用永远是一对矛盾,中国的节能减排聚焦在三个“耗能大户”之一的建筑“身上”。
降低建筑能耗无疑要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在其规划、设计、新建(改扩建)、改造以及使用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以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并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唯有在此“系统”之下生产出来的产品才能在其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达到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此要求之下,发展绿色建筑,需要政府推动、科学实施,需要达成共识、全民参与。这样才能让全社会共享绿色,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展绿色建筑需要政府推动。发展绿色建筑是一个政策与实践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过程。我国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所研究制订的建筑节能政策,在落实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首先针对北方寒冷地区的采暖建筑制订了相应的用能标准;2006年,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联合公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多目标、多层次地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了我国建筑节能立法的框架蓝图;2008年,国务院颁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其中对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将节能政策落实到建筑业管理和建筑物使用的全过程,建筑才能真正成为绿色的。
发展绿色建筑需要全民参与。绿色建筑是在保证提高建筑舒适性的前提下逐步推进的。也就是说,“建筑舒适性”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连。因此,只有全社会形成共同的节能意识,全民自觉参与到发展绿色建筑的行动之中,才会为这项“系统工程”注入活力和动力。一旦各种节能标准由“强制实施”变成“主动执行”,绿色建筑才能切实惠及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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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