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6-09 07:54:09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1-06-01
评价房企的社会责任,既要回归行业特征,又要权衡其公众属性。课题组从政、研、企三界遴选近30名不同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组成顾问团队,集中征求意见,也由此引发了一场对房企社会责任的跨界大探讨。
5月29日,“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课题(下称“课题”)顾问专家座谈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来自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和企业界不同领域的近30位专家听取了课题组的工作汇报,并对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课题组组长、中国建设报社社长刘士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分别代表课题发起单位致辞,相关司局办领导出席了座谈会。
据了解,课题及相关活动由中国建设报社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作为独家学术支持,并由以上两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课题组。其研究课题已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软课题项目。
“我们希望通过顾问委员会的设立,为课题提供专业的智力支持,以保证课题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严谨性。”刘士杰表示。目前课题已进入中期阶段,其初步成果在本次座谈会上向顾问委员会公示,让课题得以在更为宽泛的视野中汲取意见。
“这一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运用好了势必推动中国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原建设部副部长谭庆琏如是评价。他表示,课题组应该通过评价指标的科学设置来引导企业的行为,“这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本职与底线
企业的本职是经营发展,守法经营为责任底线,课题组为此设置了“企业运营”类评价指标,并对多项负面指标实施“一票否决”。
企业的本职是什么?
这个问题关乎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课题组与顾问专家一致认为,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应脱离企业的本职——经营发展,否则便是舍本逐末。
秦虹将企业的责任分成三个层次:“房企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合法经营;其次要有较强的社会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利益、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最后还要有较强的国情意识,让企业的经营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方向。”
“不应该忽视企业的经营效益,因为这是企业作为社会单位存在的根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李秉仁提出:“如果企业连经营都做不好,就失去了履行社会责任根本的保障与依据。”
这恰恰是课题组在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时,单独列出“企业运营”一大类的初衷。这也体现了本次课题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范畴——并非仅是对一般慈善、公益实践的狭义理解,而是对企业综合实力的全面考量。
“近年来,房地产领域发生了诸如楼脆脆、楼倒倒等事件,都是企业的本职工作没有做好,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王树平建议,指标体系应当对工程质量有所侧重,并且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施“一票否决”。
这一观点获得了与会顾问专家的一致认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童悦仲也表示,应当对企业的基本职责进行分类,对可能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指标设置“一票否决”权。
对此意见,课题组表示将充分考虑。课题组副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中心副主任文林峰表示,目前指标体系对于违法经营、恶性拆迁事件、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方面都施行了一票否决,而对于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课题组将在明确责任主体(因大多涉及施工企业)后再进行负面评价。
分层次引导企业行为
顾问专家对100项评标指标进行了集中讨论,提出指标应依据时代特征,动态调整层次与权重,以便对企业行为的明确引导。
课题的实践意义是顾问委员会更为关注的重点。
事实上,迄今为止学术界并没有一份针对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而本次课题正是试图针对房地产业行业特征以及企业行为的内涵,通过全面系统的指标体系来综合评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
“课题的实践性与现实性是必须考虑的。”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提出,课题本身的目的是通过评价指标来引导企业行为,那么指标本身应该在权重上分清层次,有所侧重,“让企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这意味着,指标体系应具备时代特征,依据社会及行业的发展动态调整指标权重。课题组表示,此后每年都会对指标体系进行相应调整,“让课题本身更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并综合考量当下企业发展水平”。
目前房地产行业的热点——保障房,也成为与会专家讨论的重点。
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大背景下,保障房建设在评价指标中应给予特殊位置。“课题有责任鼓励房地产企业参建保障房,鼓励企业关注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此外,顾问专家也对当前房地产业引起的各类社会资源的消耗表达了担忧,并建议评价指标体系能够重点体现节能省地的导向。
“一些房地产项目建了仅仅二三十年就拆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要实现经济增长的转型,就要依靠企业技术创新,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的技术创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政军认为,通过评价指标体系,课题应该培育更多百年建筑、百年企业的出现,这对中国整体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据课题组核心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智介绍,指标体系充分参照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的300个评价指标,同时结合房地产行业的特点,精简到了100项,覆盖股东权益、客户、社会、政府公益等各方利益,同时又根据房地产企业具体情况,增加了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装修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考量。
文林峰进一步表示,100项指标有20项为重点指标,30项为一般指标,50项为基本指标。“依照不同分级,指标的权重也由重到轻。同时考虑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许多指标还设置了相对评价,例如捐款额度不仅要参考绝对值,也要参考与企业利润相比的相对值。”
现实与长远兼顾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缓解当前各类由房地产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对企业的持续运营、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目前房地产的许多问题,其实是一个社会公共关系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倡导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可以让社会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个行业,也对企业自身通过努力重塑形象、缓解一些社会问题具有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说。
事实上,从课题组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中国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处于萌芽的初级阶段,而正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房地产企业,也有相当部分是出于塑造企业品牌形象的目的。课题组认为,这是企业发展周期的必然过程,而课题也应该将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作为现实条件进行权衡,避免课题丧失实践意义。
“从长远来看,其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并不矛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表示,短期内可能存在成本的支出,但是企业如果长期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势必会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资源支持,对企业运营是有帮助的。
“房地产企业只有履行社会责任,才有可能建百年建筑,才可能把企业品牌变成名牌,才可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秦虹表示,“评价一个企业的好坏,已经从单纯的经济指标,扩展到更宽泛的利益相关群体当中考虑,这是商业文明的进步,也是历史的必然。”
而本次课题,正是试图在中国商业社会和增长方式转型过程中,对房地产企业发展理念与经营方式的转变起到促进作用。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师曾志认为,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强调促进行业的发展,“其实是对企业进行一种公共治理的手段”。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缓解当前各类由房地产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对企业的持续运营、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对于课题的实践推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宣传处处长毕建玲表示,要充分整合媒体资源,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让真正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得到社会的承认与肯定,重塑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社会形象。
“通过对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引导,能够实现政府、公民、企业三方和谐共建、这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紧密切合,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众意见研究部主任冯楚军如是说。
[
本帖最后由 sccbjs 于 2011-6-9 07:56 编辑 ]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