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5-10 15:58:10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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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单层面积2500平米的商业楼,共两层。是否需要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上单层建筑面积2000~3000平米的商业楼属于二级保护对象。(但表格前面说明中有个“宜” 的字眼。)。本建筑被隔成面积不大于500平米的商铺,在条文说明D.3中找不到符合安装探测器的部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上说3000平米以上应设。
可否理解为单层面积2000~3000米的多层商业楼,如果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没有违反规范呢?
请问各位是怎么理解的呢?
有没有人知道消防队他们是怎么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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