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5-10 09:34:10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复制转发]
砌体规范5.2.1条--局部受压中关于f:
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可不考虑强度调整系数ra的影响
其中,影响ra的主要因素有砌体规范的3.2.3条:1,2,3,4,5
问题就是:是否所有的影响ra的因素全都不考虑?施书的意思是只有规范中的3.2.3条中的第2 条即截面面积的影响不考虑,但是其他的例如水泥砂浆砌筑时就考虑了系数0.9,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c时,也考虑了ra为0.89。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何?施书的说法(考虑0.9和0.89)是否有什么依据?依据在哪里?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公式(5.2.4-5) a0=10*(hc/f)^1/2 中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不需要考虑截面面积折减,但是要考虑水泥砂浆强度和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的折减
公式(5.2.4-1) ΨN0+Nι≤ηγfAι 中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以上均需考虑。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