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甲东风电场一期续建10MW工程风机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受国华(陆丰)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甲东风电场一期续建10MW工程风机吊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华甲东风电场一期续建10MW工程风机吊装工程
招标编号:SHIL11040827
2、 招标范围及分段:
甲东风电场一期续建5台2MW风机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卸货工作
塔架、机舱、叶片、轮毂、电缆、标准件及风机其他一些随机附件等的卸货工作。因风电场场内道路或其他运输原因致使风机其相关设备不能直接运输到机位或运输困难时,需要派出辅助运输设备对上述运输机械进行推拉、辅助起吊等;且不排除直接配运输设备进行场内二次倒运少量设备。
(2)吊装工作
叶片、机舱、塔架的清扫,叶轮的组对,塔筒的吊装,机舱的吊装,叶轮的吊装,机舱附件的安装及接线,基础环地平面以上所有设备的安装、电缆放线及接线、配合厂家进行调试等工作,塔架内附件的安装及消缺工作。
(3)设备保管
到场设备的安全保管工作。
工期要求:2011年9月1日开工,2011年10月15日完成。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陆丰甲东镇杨美村沿海国华陆丰风电场
质量标准: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工程经验和业绩:近4年(2007年至今)内类似项目(单机容量在15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安装工程经验和业绩至少3个合同。
4)投标人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财务、技术、施工装备及相应的运输、检测设备,自带各种机械设备且能满足工程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或地方建设部门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有风电场建设施工业绩至少3个(需有甲方证明),项目经理能够保证不兼其它项目工作、常驻现场,需提供书面承诺;
6)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7)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 本项目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
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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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