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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规格应有标准

发布于:2006-05-09 13:32:09 来自:园林景观/园林植物 [复制转发]
在苗木市场上,苗木都是以苗木的规格来确定其价格的,所谓苗木的“规格”,也就是指苗木的“大小”。一般来说,球形的苗木都是以球的直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球的冠幅直径大小来确定其价格的,如黄杨球、龙柏球等,这点苗木市场上买卖双方认识都很清楚,不存在问题。对于非球类,而有主杆的苗木价格,一般都由苗木的高度或主杆的粗度来确定价格。由于苗木主杆粗度不仅能体现苗木的大小,更能反映出苗木的质量,因此在苗木市场上,人们都喜欢用苗木主杆的粗度来确定其价格。对于苗木较大、主杆性强的苗木,是以“胸径”的大小来确定其价格的,如香樟、广玉兰等;对于苗木不大,主杆不够粗或分枝较低的苗木,一般用“干径”的大小来确定其价格,如红枫、垂丝海棠等;对于苗木较小,特别是一年生苗木,往往用“地径”的大小来确定其价格。
在目前的苗木市场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人对“胸径”、“干径”、“地径”的理解是不同的。如胸径,林业部门认为是指离地面1.3米处主杆的直径粗度,而交通部门认为是离地面1.2米处主杆的直径粗度。对于地径来说,我省林业部门认为应是地面根茎交界处的粗度,而上海有些地方认为是离地面5厘米处,也有认为是离地面10厘米处杆的粗度。对于干径的理解就更多了,到底应离地面多少高处的杆的粗度作为干径的标准,有认为是20厘米的,也有认为是30厘米的,还有认为是50厘米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由于人们对“胸径”、“干径”、“地径”的理解不同,难免在苗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如乙方向甲方购买红枫500枝,双方在签约时确定苗木的规格标准是“干径”,也就是说以苗木的干径来衡量苗木的大小。双方约定干径4厘米的红枫,每支单价150元,但是双方对干径的理解是不同的,乙方认为是离地面70厘米处杆的粗度,而甲方认为是离地面20厘米处杆的粗度,这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苗木肯定不符合乙方的要求,交易纠纷也就难免了。
“胸径”、“干径”、“地径”是在苗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约时,作为“苗木规格”而经常使用的专用词。目前人们对这些专用词的含义没有统一的认识和理解。因此,作为国家林业管理部门,在这些方面应制订相关标准以减少苗木市场上因此而造成的混乱。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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