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5-27 21:01:27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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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房地产公司技术部工作。遇到以下问题多次,特和各位交流一下。
一个高层建筑一般来说要委托一家总包单位进行施工,但消防和通风通常甲方单独分包,原因是消防通风必须找有关系的单位来做,否则将来消防验收通不过。
设计给出的图纸往往是建筑图和结构图上对通风留洞不作标注,只是在总说明上有一句话:专业留洞请参考各专业图纸。
由于通风不属于总包单位的承包范围,总包单位往往就不看通风图纸,这就造成了通风洞口往往漏掉,没有预留。通风洞口比较大,如果后期开洞,就会破坏剪力墙结构。
我要求设计院在建筑图或结构图上将通风预留洞标注出来,设计院说设计深度没有这个规定,让我们自己来做。
我不知道,设计人员的做法是否合理,请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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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wf1976 于 2011-5-27 21: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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