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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水池计算可否减去建筑物踢脚板高度与面积之和的那部分水量?

发布于:2011-05-16 14:05:1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求助!现在遇到一个问题,一个甲类厂房,其事故水池为200m3。我要对此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消防方面的核算,通过我的计算,其消防用水量(室内+喷淋)356.4m3,车间中最大反应容器2.66m3。现在这个事故水池容量明显不够,想想办法能否使这200m3满足要求,于是考虑,生产车间,踢脚板高度0.15m,面积1830m2,如果可以考虑车间内部存水,事故水池的容量就够了……但是能否这样考虑呢?
PS:做过的另外的一个项目,为防止事故水流出就是加高建筑的“门槛”这样处理的。
求教求教……急需大家帮忙哦
PS:事故水池容量=应急事故废水量最大计算量—装置或罐区围堤内净空容量—事故废水管道容量
  • candy_yy_6
    candy_yy_6 沙发
    哎……没人说话啊……
    2011-05-16 16: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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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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