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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设计规范第5.3.2条

发布于:2011-05-08 11:09:08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复制转发]
木结构设计规范第5.3.2条,计算压弯构件及偏心受压构件的承载能力,最后的说明强度指标fc及fm时,有这么一句“考虑本规范表4.2.1-4所列调整系数后的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抗弯强度设计值”
而前面5.1、5.2等节提到强度指标时,均没有特地指出按何表调整,而我们知道,木材的强度指标调整项好几个,不止表4.2.1-4。
另外,看09年某试题,涉及到5.3.2条时,又考虑了其它的调整系数,不解!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若水似无痕
    恩,我也想知道,顶下~
    2012-08-10 17: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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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cj_ws
    cj_ws 板凳
    那就期待回答了。也许就是规范本身有问题,是有点奇怪,条文中也没有说明为什么。砌体结构也一样,强度指标调整项目更多,却没有在某项计算过程说只按某表调整强度指标的。应该是全调整才对。
    2011-05-10 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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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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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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