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4-26 21:59:26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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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大家好!我是2005年通过造价工程师考试,现欲在合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对方提出要替我交“三金”后方能注册,但我实际单位为省内另一地级市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一直都未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现在非常担心若现在这家会计师事务所替我交养老保险等后,若我现在就职的事业单位改企(经营性事业单位即将改企)后:
1、事业单位改企后还能否替我交养老保险(听说每人只有一个社保号),是否可以重复交?
2、在事业单位就职年限享受视同已交养老保险这一条件是否还能享受?
恳请大家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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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