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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

发布于:2006-04-26 19:14:26 来自:施工技术/新政新规 [复制转发]
安全十大禁令 :
一、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要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物资。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凿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表墙、砖墙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不穿绝缘鞋进行机械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及电线移动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及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 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三、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以能开动使用。
五、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六、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行中维修保养;
(4) 架设电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 电动机械和手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 脚手架材料用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一、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二、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四、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五、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六、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七、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八、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九、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十、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 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yujm
    yujm 沙发
    安全规章总结凝聚着无数工人的血泪,楼主的总结具体,有很强的针对性,是每一个工地都应该遵循的规章。支持版主。
    2006-04-29 2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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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jia444555
    jia444555 板凳
    这么全面,是每个进入现场的人必学之课啊。
    2006-04-29 19: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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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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