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4-25 13:06:25
来自:施工技术/市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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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企业改革,我们都成了打工仔。
一位老板说,严格执行《劳动法》会增加成本,“不但企业赚不到钱,工人也挣不了钱”,现在最多的就是劳动力,你加班要加班工资,我这里没有,你不愿干可以走。
天啦,我真是没语言了。我成了一个廉价劳动力:上一天班有一天的钱,没有休息日,一天工作时间为16小时,工地有事就要去,没事还是要去,下班还要加班整理资料,美其名曰:高薪是不好拿的;TMD见鬼去吧! 1天才210元,一个月按30天计,从来没看见过加班工资。好好算算,正常上班的朋友都明白,一年有多少个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多少,把这些都扣出来,我其实就是一个月就只有2000块不到。哎! 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啊.............
众所周知,《劳动法》对加班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正是体现了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尊重与维护。
那么,一些人公然漠视职工权利、逆现代文明而上,为何却还理直气壮呢?笔者以为,这与一些地方长期以来不正确的发展观有关。一些地方政府,只要能拉来投资,只要经济指标能上去,往往一味迎合投资者的要求,把廉价劳动力当个宝似地吆喝,关注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工作却往往缺乏力度。如此招商氛围、投资环境之下,一些老板无视《劳动法》的存在,也就不奇怪了。至于那种不加班“企业就赚不到钱,工人也挣不了钱”的论调,也就不乏附和者了。
所谓工人“自愿”超时加班的说法,其实,责任恰恰在企业经营者。一些人先将工人底薪压到最低水平,然后诱逼工人通过加班增收。势单力薄的劳动者,面对老板的强势地位,不愿意加班又能怎样?
还是有的工人道出了实情:“真照《劳动法》向老板讨要加班费,不但拿不到,恐怕会失去工作。”
我也是考虑过这种问题,要还是不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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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youngkee
沙发
一个月6000还嫌累,
2007-08-03 1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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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h405405
板凳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把苦差让给我吧,搞成了给你3000回扣(限一次)。
2006-05-03 17:22:03
赞同0
加载更多我们一个月才2000都没叫累!知足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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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基本技能如下:
熟练公文写作(会首行缩进2字符),
熟练组装电脑(品牌机除外),
熟练联网(CS1.5),
熟练处理电脑及网络故障(打800)。
会CAD(画直线、圆),
会p3(知道不是诈金花),
会PKPM(看过说明书),
会photoshop(画直线、圆),
会制作幻灯(会放,但没实践过),
会execl及会计处理(会用execl做个人收入台帐),
会Google Earth(忘了会什么)
会百度(会百度就会一切)
精通水电类商务条款(知道干多少活,就得要多少钱),
精通水电类技术条款(知道任何问题都是政治的延续),
擅长速读、步行,登山,耐渴,耐饥,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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