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4-25 15:27:25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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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厂房设计中,火灾危险性分类是针对一座建筑物还是一个防火分区?同一座建筑物是否可以定义不同的火灾危险性?比如一个三层厂房,耐火等级二级,一层定义为丙类生产,二层定义为乙类生产,三层定义为甲类,各层楼面均无无预留洞,楼梯为封闭楼梯间(乙级防火门),各层建筑面积均满足防火规范第3.3.1条的要求(即一层《4000平方米,二层《3000平方米,三层《2000平方米),各层安全出口数量满足规范要求,各层疏散距离均满足防火规范第3.7.4条的要求(即一层《60m,二层《50m,三层《25m),这样设计行不行,请大家指点。另建议论坛设置工业建筑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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