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4-25 14:28:25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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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施图中,人工挖孔灌注桩钢筋笼纵向筋长度桩表与大样图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依据是什么?
我们工程采用的固定合同价,投标范围内包干。
问设计院,设计说是以桩表为准,桩表中注明确1、2号筋都是“通长”。现在问题是大样图中1号筋画的通长,2号筋只画了通长的约1/2,没标明具体长度,施工单位说他们投标报价时是以大样图计算钢筋的,也就是说2号筋按通长的1/2计算,现在将2号筋改为通长了,增加了钢筋量,属设计变更,应签变更通知单。可设计讲,大样图画的是通用图,钢筋长应以桩表为准,但施工单位又说,既然1、2号筋都是通长,大样图中应只标注一种型号筋,不应以1、2号来区分,而且设计说明中也说1、2号筋相间配置,因此1、2号筋应该是不一样的。
问监理,监理也说,应以桩表为准,因为建筑行业规定,当图与说明冲突时,应以说明为准,可施工单位还是不同意。
我们应该怎样说服施工单位,最好有政策规定或文字依据。
请各位给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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