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4-21 18: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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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大学生工作不要报酬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2006-04-21 15:47:14 来源: 中国网 收藏此页 网友评论 9 条 4月21日(星期五)下午3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情况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先生。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
我想首先问一个问题,在我们这次征集意见的时候,对于大学生就业方面征求的主要意见在哪些方面?第二个问题,我想问一个具体的问题,我们知道2006年的大学毕业生的总数达到463万,在这样严峻的就业环境下,有的大学生会选择零工资的工作,就是他去一个公司工作,甚至不要工资,就是想在那工作,对于这样一种情况,新法会是什么样的态度?有些公司会利用这样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的法律会作出什么样的规定?
[信春鹰]:
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问题。我想大学生就业的问题是我们国家劳动力市场的一个缩影。就是因为有类似的情况,使得我们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平衡,这个问题确实非常严峻。对于劳动合同法来说,这部法律是调整一般的劳动关系的,不是解决大学生就业关系的,但是这部法的一个原则,就是适用所有的劳动者,也包括我们正在求职的大学生。
[信春鹰]:
最近媒体也报道,很多大学生要求零工资,就和企业达成这样的一致,不要报酬工作。严格说来,不要报酬的工作,不属于我们本法的调整范围。我们这个法律里面,对于劳动关系的定义,有一个要素就是有报酬,这是劳动关系里面的一个要素。当然零工资就业,是现在很多大学生苦于找不到工作情况下的一个选择,但是就法律本身来说,我们还是希望所有的劳动者包括求职的大学生,能够知道我国在这些方面的法律规定,主张你的权利,同时也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在法律之外寻求一种就业安排,这样的就业安排,也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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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外面的风呜呜的吹,办公楼就我一个人总有些恐怖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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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们现在工作这么困难,可是现实真的很……
大家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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