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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多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统一规定

发布于:2011-04-16 13:44:16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长春市城市多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统一规定


 
一、总则

1.本规定依照国家规范、行业规范为依据,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对多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用电负荷标准及主要技术问题作统一规定。

2.设计要充分考虑住宅家用电器的发展,特别是较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留有发展余地;

3.设计中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维护方便、经济适用的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验合格的定型产品。



二、住宅用电负荷标准见下表

住宅用电标准

建筑面积(S)(m2) 每户容量标准(kw) 电度表规格(A)

45≤S<80 4 5(20)

80≤S<100 6 5(30)

100≤S<150 8 10(40)



注:1.当建筑面积超过上表规定时,可酌情加用电容量;

2.当为高级公寓或独立式别墅住宅时,用电标准按实际情况确定;

3.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贴费,设计容量不在此限;[注]

4.当住宅采用电热采暖时,应按实际容量另计算。

[注]:目前按2kw/户标准收取。



三、负荷计算

1.住宅一般采用需用系数法计算负荷;

2.干线的需用系数可由接在同一相电源上的户数范围选取,见下表:



住宅用电自由式需用系数

户数 3 4 5 6 7 8 9

系数 1 0.93 0.84 0.75 0.7 0.66 0.62



户数 10 12 14 16 18 20 22

系数 0.58 0.5 0.47 0.46 0.44 0.43 0.42



户数 24 25-100 125-200

系数 0.41 0.4 0.33



3.单相负荷应逐相均匀分配在三相系统中,当三相负荷不平衡时,可按最大相负荷的3倍,作为等效三相负荷;



4.住宅用电功率因数,一般可取0.9.



四、配电系统

1.由进户配电总箱至单元配电总箱宜采用放射式系统配电,由单元配电总箱至各层电表箱宜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系统配电,由楼层电表箱至住户配电箱,当线路电流小于或等于60A时,可采用220V单相配电,其线路导体截面不应小于10mm2;

2.用电负荷计量一户一表、可集中或分层安装,并预留设置集中或远程抄表系统条件,公用走廊、楼梯间照明及门控装置、有线电视系统等负荷设公用电度表计量,由物业部门负责管理和收取电费,当没有物业管理时,可接在用户电度表负荷侧,楼梯灯可采用自熄开关控制;

3.当多层住宅中设有公用电力装置时,应另设电度表计量;

4.住宅配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C-S或TN-S系统接地形式;

5.住户配电箱宜设在住户客厅内的适当地点,箱内配电回路应按使用功能分路设计,(即:照明、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及公用电源插座,各设单独回路),回路数量一般不宜少于5个;

6.住户配电箱总开关和配电回路保护电器应选用相线和N线可同时通断的开关电器;

7.为防止电源电压波动对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的影响,在住户配电箱内宜装设浪涌抑制保护装置。



五、电源插座设置数量不应少于下表:

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



房间名称



插座类型、用途

起居室(厅) 主卧室 次卧室 厨房 卫生间 工作室(书房)

单相二、三线插座(组) 4 2 2 1 1 2

专用单相三线插座(空调) 1 1

专用单相三线插座(电炊具) 3

专用单相三线插座(浴水加热器) 1

专用单相三线插座(排气扇) 1 1

带开关单相三线插座 洗衣机专用,位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1.住宅内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2.潮湿场所插座应采用防溅型插座;

3.一般电源插座的电压、电流额定值应为250V、10A,专用电源插座应为250V、16A特殊大功率家用电器其配电回路及连接电源方式按实际容量选择。



六、配电线路

1.住宅每一路进户线的供电范围,一般不超过三个单元,当用电负荷标准较高时,可适当减小供电范围。

2.住宅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及接地故障保护;

3.住宅进线总电源路器及住户配电臬除照明外的所有配电回路单独设置,当为经济型住宅时,也可多回路集中设置漏电保护,进户线总断路器应采用四极开关;

4.考虑到"I"型家用电器的使用,必须设置带有保护线触头的电源插座,并将该触头与配电线路TT或TN系统中的PE线可靠连接;

5.在装有澡盆或淋浴盆的卫生间内的电气装置,应设置在2区以外,并须装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6.住宅配电线路的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体,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

7.选择导体截面,应满足下列要求:

(1)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2)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温度等条件确定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4)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5)住宅进户线及干线截面的选择宜留有适当的裕度。

8.住宅三相四线或二相三线的配电线路,其N线宜与相线截面相等;

9.当保护线(PE)的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PE线最小截面(mm2)



相线截面 SPE截面

S≤16 S

16<S≤35 16

S>35 S/2



10.住宅室内配电线路宜采用暗敷设;

11.多层住宅亦应设有垂直敷设线路的竖向线槽或简易竖井。



七、住宅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卫生间等潮湿场所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八、多层住宅的电话、有线电视及门控对讲系统,按有关规定设计,一般的电气设计可只作管路敷设,系统布线及调度工作可由相关部门完成。



九、多层住宅的防雷、接地装置按有关规范规定设计。



十、本规定未涉及部分,按相关规范执行。

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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