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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说满足规范,这铺租不出去我找谁?我负责的某地下商场基建部分完工,已进入装修阶段,大部分铺位已提前租出,此时我们策划部遭到已签订合同的业主投诉,有的甚至要求退租,原因是设计的消防栓作在了两户商家之间的隔墙得柱位上,不但消防栓位置同时影响了两个铺位商家的门面,占去了一部分店面宽度,且该装修设计图纸上此柱为作装饰柱,材质为全玻璃,消防栓严重破坏了商场的装修效果,70多处消防栓设置,类似这种情况的有50处之多;然而我方工程部人员就此问题咨询有关单位,消防部门认为报批图纸所示消防栓设置完全满足规范要求,没有必要让建筑设计院重新出图,面对此问题,我找来了规范,但对规范“消防栓应放置在明显位置”条文很不解,难道所谓明显,就是一定要让路过之人一眼看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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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勤学加苦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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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兄分析的太到位了,佩服啊.想我当初刚到工地时,拿着蝶阀问别人是什么东西,结果让人一顿挖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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