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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发生多人伤亡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瞒报广西钦州市一施工单位本月一日发生多人伤亡安全事故,且隐瞒不报,钦州市安监局负责人今天表示,有关部门将对该施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给予严厉惩处。四月五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监局接到民众举报称,四月一日,山东电建三公司钦州燃煤发电厂项目部工地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事故,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接获报告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安监局于六日派员赶赴钦州对事故展开调查,但施工单位坚称事故仅有二人受轻伤,拒不承认有人员死亡事实。安监部门于九日基本查清,该宗事故共造成二死四伤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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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规定》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出现的原因分析:
在基础施工阶段未能按照安全预防措施进行安全防护,基础阶段常见的安全问题:
1、挖土机械的安全;2、施工临时用电和降水设备的安全;3、人工挖扩孔桩的安全
4、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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