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4-12 14:46:12
来自:园林景观/园林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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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加强“绿色控制”能力,当前的侧重点,一是要建立绿色GDP统计系统;二是把环保作为干部考绩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环境补偿机制。
和谐发展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经历过一个逐渐深化的认识过程。1984年,国家已将环境保护确立为我们的“基本国策”。1994年,国家将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
1999年,环境保护作为国家应履行的责任,写入了《宪法》。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的真正形成,即“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国家战略的全面提升,是近年来的事。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将环境保护摆上同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需要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的支持。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制定并颁布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0多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保护法律,30多项环境法规,466项环境标准。近来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与《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从发展的源头协调经济与环境关系的两部法律。如果这些法律法规能得以真正全面落实,并在实践中逐步得以完善和修订,那样对社会、经济、环境综合协调发展将起到更为明显的作用,而这正是环保总局的根本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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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而是一个建立新型生态文明的问题,是一个涉及确立中华民族发展方向的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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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本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环保总局应从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切实解决环境问题,保护我们的生存之本。
从宏观政策上看,虽然环境保护已写入了《宪法》和《党章》,但要全面落实,要在制度和法律上做诸多设定,要将国家更多的人财物资源配置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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