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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住宅设计规范、高规变了!麻烦来了

发布于:2006-04-11 20:05:1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住宅是否高层?根据新的住宅设计规范,是总高度/3M=层数.大于9的算高层.这样低层为商业网点的9层住宅多大于27m.这样建筑上算高层.还能套用低规吗?低规的总则说明本规范适合9层及9层以下住宅.怎样理解.因为这个规范是最新的!而建规相对是旧的,当然依照新规范了.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没问题!
现在手头有一个麻烦活!底层商铺!二层办公室!三-九层为住宅.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此为高层.且为公建.根据新的高规2005版中关于二类公共建筑设置喷淋的规定.
二层办公室设置.走道需要设置.底层商铺也需要设置.因为在条文说明中公共活动用房的定义中有一条指的是商住楼的商业部分!商业部分怎么理解?商铺肯定算.这样做自喷!真是无聊的很!各位大虾有什么好建议?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woshikhb
    woshikhb 沙发
    商业部分人流动大,是必须做喷林的啊..
    2006-04-12 1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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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cxh_0722
    cxh_0722 板凳
    这么多功能,应该算是综合楼了吧.
    商铺也要做喷淋
    2006-04-11 2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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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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