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3-23 14:31:23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请教:
室外10KV高压分接箱接地
室外变压器接地
室外弱电系统接地
室外路灯电缆接地
各个系统接地是否可以共用?是否可以互联?
有没有可以或者不可以的依据呢?
本人观点:
都可以!
依据:《技术措施》-2003版
9. 1.9 除另有规定或要求外,不同电压等级和不同用电设备,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对其他非电力设备(电信及其他电子设备),也可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09版技术措施规定类似于上面,懒得打字,套用03版!
[
本帖最后由 leileiv 于 2011-3-27 19:23 编辑 ]
全部回复(1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leileiv
沙发
新的依据:民规 2008版
2011-04-07 20:21:07
赞同0
-
binhuashejiyuan
板凳
除了独立避雷针,一般都可以共用接地装置。特殊的集中可以参考JGJ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
2011-03-28 20:50:28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