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如何理解喷规10.3.1及10.3.2
10.3.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其储水量......

10.3.2 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

总觉得这两条有些矛盾,望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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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bj8780
    应该说,10.3.1和10.3.2条针对临时高压系统而言,10.3.2是对10.3.1条的。补充和替代规范对这一点没有表述清楚,尤其10.3.2条。对于常高压给水系统,可不设高位水箱,因此更不用设气压给水,只不过对大多数建筑而言,常高压给水很难做到。
    2006-09-06 10:41:06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visitor
    10.3.2 老规范: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应采用5L/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供给10min初期用水量。
    10.3.2 新规范: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

    字面上的意思差别很大。。。
    老规范的气压给水设备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的替代品,而新规范似乎不管系统是常高压还是临时高压
    不知是编规范的人就是这么考虑的还是前提没到位而引起了岐义。

    NND 我的常高压没设高位水箱和气压供水被审图的提了一个违反强条。
    2006-09-05 16:20:05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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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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