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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英:不节能,谁之过?

发布于:2006-04-07 07:59:07 来自:商易宝社区/行业脉动 [复制转发]
不节能,谁之过?
顾英

  11月建设部发布了这样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规定一经公布,业内外哗然。住宅质量将会大幅提升的前景更加乐观,至少在房地产的法规领域,节能性能将成为房屋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上海买不到房子”
  “我不认为上海有合格的人居住宅!”在去年冬季一场关于住宅设计的研讨会上,从美国回来的王川先生语惊四座。这位在美国生活过13年的美国注册建筑师对上海住宅的节能现状似乎颇为不满。

  王川近两年一直想在上海买栋别墅,但是上海的别墅在节能方面让他很不满意。“冬天冷空气直往里钻,夏天则是空调冷气往外跑”,所以他一直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在上海买不到房子”。而谈起他在美国居住的房子则直观地描述到:“那是一套别墅,楼上楼下近400平方米,22摄氏度是人感觉最舒适的温度,因此我家空调一年四季都开着,室内永远都是22摄氏度。就算这样,一个月的电费折合人民币不到1500元,假如在上海,空调开到这个程度,电费是不可想象的。”

装修与开发的双重误区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在沪打工,工作四年辛辛苦苦攒钱买了一套使用面积近60平方米二手房。为了扩展空间,李先生在装修时动足了脑筋,凡能拆的墙都拆了,其中包括阳台与房间之间近40厘米厚的分隔墙。原本的铝合金窗也拆了,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的推拉型塑钢窗。刚刚搬进新居的时候,正值初夏5月,李先生对自己的设计非常满意,改造后的房间采光效果好,实用面积也增加了1至2平方米。但接踵而来的盛夏却让他多了几分苦恼,空调一天到晚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才能维持室内凉爽,半夜里勉强能关一会,但是一到清晨,太阳刚开始露头,室内就开始感觉到热了,为此李先生吃尽了苦头。

  当然这是二手房的自行装修,或许是因为李先生缺乏相关知识而导致的结果。那么开发商呢?一位开发商直言:“隔热?这方面稍微做做就行了,没必要花大力气。”

  他解释,搞节能住宅好比给住宅穿上棉衣,屋顶、墙体都要进行特殊处理,但这种技术相对比较隐蔽,一般购房者很难区分它与普通住宅的区别。比如普通的外墙就是浇完钢筋水泥后在外面贴层瓷砖或粉刷一下就可以了,但如果应用保温隔热的外墙材料,就需要很多道处理工序,但从最后的外观效果来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谁愿意花大价钱,费大力气做外表看不出不同的事呢?还不如在景观设计、小区绿化、人造景点等看得见的方面下点功夫,才更能迎合购房者追求‘时尚’和‘概念’的心理。”

成本是拦路虎?
  有开发商坦言:“在商言商,如果搞节能住宅,势必要增加建筑成本。比如采用断热型双层中空玻璃,就要比普通中空玻璃每平方米增加几百元的成本,而整幢建筑的节能要从墙体、外立面材料、屋顶直至窗框材料等各个环节入手,这样成本投入将会加大。如果再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同,结果可想而知。”开发商把成本当作推广节能的拦路虎。

  到底谁来为节能住宅买单?开发商和消费者各持观点。此时,相关管理部门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要想推广节能住宅则必须从多角度引导。近期关于“节能信息要在售楼现场公示”的规定便体现出管理部门的良苦用心:一方面要让开发商知道节能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另一方面也要让消费者了解,这是房屋建筑成本的一部分。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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