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提交者:枪杀猫的小耗子 加贴在 历史风云之中国史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
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保存了一封抬头为“嗣封世子札致荷兰出海王”的信,信主是留守在厦门地区的郑经。原文如下:
嗣封世子札致荷兰出海王:
萧元回具述,王雅意通好。又览王及巴礼与荷兰人书,备见诚实,心甚嘉之。
去岁王舟到彭湖时,有书与彭湖地方官。地方官不敢自裁,即弛启来闻。不佞随谕地方官,转达通商永为和好,无失我先王德意。比及谕至彭湖,而王舟已往福州,缘不及致。及王至金门,不佞又令忠明伯弛书与王。王以与虏有约,不便爽信,遂致两国之众,干戈相寻。思明百姓失亡虽多,而王之兵士损伤不少,俱非两国之初意。不佞为民物主,凡属有生之伦、虱豺之微,莫不爱惜,而况两国之民皆吾赤子者哉!
然此皆已往之事,不足以伤大德。今特遣户部主事叶亨、练勇营苏玑,分为二舟,各持一书,前来通好。惟王念和好之德,通商之利,合力御虏,务使彼此有信可凭。盟约已定,即授王以南澳之地,悉还荷兰之人。信使来往,货物流通,岂不美哉。和好之後,两无爽约。天日在上,决不食言。惟王裁之。
此札。
十二月初八日。冲。
现在请问那些大言不惭说郑经是什么大明忠臣,什么保护“汉人最后一块领土”的英雄的人解释一下:
郑经既然是大明忠臣,他有什么资格“即授王以南澳之地,悉还荷兰之人”?
郑经出让南澳给荷兰人是保护“汉人最后一块领土”还是出卖“汉人最后一块领土”?
以下为借用19楼xxl527MM的资料
"嗣封世子札致荷兰出海王"原件,保存于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
原件上还有一方荷兰皇家科学院的收藏章及编号,应是上世纪初莱顿大学图书馆从该院接受过来的
此函原件为宣纸,尺寸为112x27.5厘米。全函共26行,320字。函十折,首折为暗红色石印双龙拱日云纹图案,中间钤有一方“招讨大将军印”篆书朱印(见附件)。印上方有一“札”字。首折右侧有两处火漆。第九、十折为空白纸。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