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4-01 16:22:01
来自:建筑结构/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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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163.com网易结构→钢结构软件版块管理条例』
第一章 co.163.com网易结构> 结构工程技术论坛 > 钢结构软件版块总则
第 1 条 为更好地维护本论坛钢结构软件版块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 2 条 所有本论坛的正式成员均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 3 条 所有本论坛的正式成员均应自觉遵守本条例。
第 4 条 所有本论坛的正式成员均应热情的互相帮助,互相提高。
第 5 条 本版块不欢迎政治话题以及敏感话题,也不欢迎所有和本版块技术
范围不相关的话题。
第 6 条 对于自认为不能遵守本条例的成员,请自觉离开本论坛版块。
第二章 co.163.com网易结构> 结构工程技术论坛 > 钢结构软件版块成员管理
第 7 条 本版块讨论范围包括:
(1).所有有关钢结构设计制安软件交流以及相关的讨论,其它与土木工程软件相关讨论等。
第 8 条 本版块不欢迎以下内容以及贴图:
(1).大量的无聊贴图(为讨论问题的相关贴图以及个别的调节讨论
气氛的贴图除外)。
(2).带色情成分的笑话以及贴图。
(3).明显商业广告的内容以及贴图。
(4).发带有病毒的(或有害)网站的网址以及明显骗人的网址。
(5).明显的私聊成份的内容(这些都是可以私聊的,请爱护公共的
空间)。
(6).大量的转贴的内容。
第 9 条 本版块的资料上传使用原则:
(1).不上传本版块讨论范围以外的任何文件。
(2).不上传大量的盗版软件。
(3).上传文件的文件名应能现文件的内容并注明保留时间。
(4).上传附件,请尽可能详细地说明附件内容[最好有预览截图],如果附件过大,
请分卷压缩成10MB字节后在同一主题发布;
第 10 条 本版块的空间供各位成员自由使用,但不得上传反动以及色情的
图片,也不欢迎上较大的图片,上传图片时应标明图片的相关信息。
第 11 条 本版块的管理员在清理成员有权删除任何一个成员[一般情况下,管理员是不会
无缘无故删除成员的]。
第 12 条 对于多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成员或是情节严重的,管理员有权删除其ID。
第 13 条 遇到疑问,先使用论坛的搜索功能在既有的帖子里寻找答案。请勿重复提出论坛里
已有的问题。斑竹有权将同一会员提出的相同话题删除并做相应处理。
第 14 条 发贴的标题,应能反映帖子的主要内容及意图,不要在标题或内容中连续使用无实际意
义的符号及文字,斑竹有权对此类标题或帖子进行修改甚至删除;求助的帖子需要准确
详细说明问题,禁止发布相应条件不足,使人不知如何回答,并引来一大堆反问的帖子,
斑竹有权此类帖子进行修改甚至删除。
第 15 条 如参与讨论主题,请尊重该主题的内容,不要偏离主题的主旨。发帖时请注意基本的礼
貌,并注意发贴的措辞。回答细致者视帖子质量给予奖励;
第 16 条 鼓励原创,个人原创的精品经斑竹核实后,给予重奖积分;
第 17 条 转贴他人文章及作品时,请先到论坛相应版搜索一下,论坛中没有的,请在发贴时注明出处;
第 18 条 若觉得自己发的帖子可以奖励积分的话,请给斑竹留言。
第 19 条 为了自己和其他人,请勿灌水,对于“谢谢”、“多谢”、“同意”、“好”、“很好”、
“顶”、“积分不够,不能下载”之类的贴子一律视为水贴。 [扣罚积分]
第 20 条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帖子,斑竹有权不经提示,对违规帖子做必要的处理,如编辑、锁定、
删除等。[同时视情况给予处罚]
第 21 条 不得在论坛发布含有人身攻击言论的帖子。不得发布与论坛性质不符的帖子。斑竹有权
删除该类帖子并对发帖人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第 22 条 禁止发布与盗版、侵权等相关的帖子。凡是发布盗版、侵权、解密相关的帖子,斑竹有权
进行处理。
第 23 条 附图及附件者本论坛将考虑给与奖励积分。
第 24 条 对于发布广告的会给于删除,扣分处理。
本条例由本论坛管理员及相关版主负责管理和对各条文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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