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3-30 15:50:30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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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管道燃气供应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是一幢建筑面积为775平方米的二层小楼,建筑平面图中标示的使用功能分别是:瓶库(设在一层,面积约60平方米,主要功能是放煤气瓶,有煤气的那种,不是空瓶)其余部分是一些功能用房,办公和商业用的。
请问,该工程是否适用《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瓶库划为甲类仓库是否可以?按二类防雷建筑设计是否太严?
设置了区域报警控制系统,本人设计过程中以EPS作为消防负荷(就是供电给消防报警系统的),经济角度考虑是否合理,有更经济可靠的供电方案吗?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不方便引两路电源,成本会很高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二页,第2.0.2条和第2.0.3条中关于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是否适用于本建筑。液化气仓库是甲类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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