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3-29 08:31:29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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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俊晖其人,大家应该并不陌生。这位还不到19岁的台球小将在2005年温布利大师赛中进入8强,并且在中国公开赛和2005英国斯洛克锦标赛中勇夺冠军。这些都是令国人感到骄傲的。
当我在各大媒体上看到:“中国公开赛和世界锦标赛冠军的丁俊晖3月19日中午抵达首都机场,只花了30分钟就赶到了位于西南五环外的酒会现场,正常情况下这需要1个小时以上。”时,顿时感到一阵惊奇,为什么他会如此神速呢?难道是《馒头》里那个跑得很快的人拖的车?非也,是因为主赞助商星牌公司老总动用了警车开道。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警车不是一般的车辆,它的快,并不是由于机动性能决定的,而是由于赋予其的公权在起作用。警车能在道路上畅通无阻,因为它是公权的象征,它代表的是一种公共权力优先于私权。因为它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所以一般的市民得给它让道,一般的交通规则为它让道。可是,为了一个明星多睡几分钟,难道这也是公共利益吗?不!这是对公众权利的侵犯。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你凭什么用赋予公权的警车去鸣锣开道?这是一种侵犯其他公民的道路行驶权的行为。
警察的形象,某种程度上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它应有其必要的尊严。什么情况下可以调动警车开道应有严格规范。如国家领导人出行、事关国家机密的运送活动,交通安全保卫任务,人命关天等特殊情况,调动警车开道这些是不用说的,但无论如何,作为参加体育赛事的一位运动员,难道有资格享受警车开道的特权?警车开道作为一种强制权力的实施,公安部很早前就明令:“禁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一个公司为自己下属的职业运动员提供警车,能否算警务活动?星牌公司老总何许人也,可以“动用”警车为企业行为开道?警车的使用是否无偿?都只有一个问号而已。
组委会对其的解释是“节约时间”。从机场到酒店的路程,按照中午时段的车流量,一个小时完全可以到达。这样算下来警车开道用了35分钟,只节约了短短25分钟。而这一切,又是只为了一场走秀意义的酒会。更具有讽刺的一个场面是:我们的运动员疲于奔命警车开道赶时间来参加酒会,另外几名国外选手却正在旁边的高尔夫球场潇洒的挥舞着球杆。
“回避”的牌子不仅是为官所用,也是为商所买了,这无疑是可怕的,也无疑与当前建设和谐社会、构筑宪法精神的社会要求背道而驰的。我们平时不是总抱怨警力不足吗?为什么不把这些警力用在维护社区环境安全上呢?为国争光是一回事,为国争光的公众人物又是一回事,换句话说,为国争光的公众更应该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还令人担心的是,小丁这样刚出道的孩子,但用这样的“环境”去熏陶他,难道是想将他塑造成一个如同某些“国家足球队队员”那样的公民?
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这纯属是放屁的话,群众利益的是小题?警车购置、花的是谁的钱?警车开道,难道不需要群众用时间为其买单?这些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如果因为丁为国家争得荣誉,是英雄,就可以享受特殊待遇,依此逻辑下去,是不是在没有明确标准的前提下,谁都可以以自己做出的某种特殊贡献作为享受警车开道待遇的理由?这一切是不是都要按照“法律没有禁止的即为合法”来处理?
当然答案是否定的。只希望今后此类明星享受警车开道之事不再发生。
全部回复(3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pandurado
沙发
2007-06-01 09: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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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xijie008911
板凳
明星效应,丁之类的仅局限于某一范围内的人物,
2007-05-26 1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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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招摇过市,反观即为政府的偏激.
不就一个打球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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