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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应该算”高级旅馆“?

发布于:2006-03-28 12:49:2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有个问题我想请教大家:
《高规》中2.0.10给出高级旅馆的定义为: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
我设计了一个工程,地上十三层,地下两层,建筑高度49.6米,地上一至十一层为旅馆,十二、十三层为酒吧和咖啡厅,地下为娱乐场所。均设有空气调节系统,风机设在楼顶。本来我是按照高级旅馆来设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水量为30L/S,后甲方说这不是高级旅馆,最多只是高级酒店。所以消火栓水量降至20L/S。我担心有点不妥,因为规范中说是具备“星级条件”,这里的星级可以为一星、二星...这个工程现在已经设上了“空气调节系统”,虽然甲方的口头答复是“最多是高级酒店”,我觉得应该算上星级了吧,所以我觉得20L/S不是很合适,希望大家给点意见。谢谢!

全部回复(1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nick_wujq
    nick_wujq 沙发
    你这栋建筑49.6米,消火栓用水量30L/S,而且设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都符合条件了,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可以按表中减少5L/S。所以用25L/S。
    2006-03-29 17: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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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ick_wujq
    nick_wujq 板凳


    《高规》第28页表7.2.2下面的小字,你这个建筑肯定要设自动喷水系统。
    2006-03-29 16: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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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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