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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中国环保投资需求及其重点领域分析

发布于:2006-03-28 10:00:28 来自:环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复制转发]
作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财务司司长 周 建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并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保投入逐步增加。“七五”期间共投资476.42亿元;“八五”期间达到1306.57亿元,是“七五”期间的2.7倍;而“九五”期间的投资又是“八五”期间的2.6倍,达到3447.52亿元;“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投资将超过7000亿元。在环境保护投资总量不断上升的同时,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也逐渐升高,1999年首次突破1.0%,近几年上升趋势明显,2004年环境保护投资占到当年全国GDP的1.4%。
但应该说明的是,尽管中国近年来环境保护的投资总量不断攀升,但以往的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治理欠帐太多,工业发展水平依然粗放、产业结构尚不尽合理,由此决定的环境保护需求相比之下,环保总投资占GDP的比例依然较低,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需求差异较大。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一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环保投入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稳定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5%,才能有效的控制住污染;达到3.0%才能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如此看来,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总量较大,但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总体上来说还是偏低的,环保投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根据“十一五”环保目标,按照“多还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预计达到13750亿元,约占同期GDP的1.6%(同期GDP总量约为85万亿元。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预测,同期GDP预计达到939850亿元,则环保投资约占同期GDP的1.46%)。不考虑价格折扣,比“十五”期间增加近6500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约6600亿元,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约2100亿元,新建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约3500亿元,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约1150亿元,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投资约100亿元,环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投资约300亿元。
在上述“十一五”期间环保投资需求中,我们将着力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国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核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等9项重点工程项目,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初步测算约需投资2000亿元。这九大重点工程分别是:
1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到2010年,基本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常规和自动相结合的污染源监管体系,显著加强环境管理核心支撑能力。包括建设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工程、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工程、国家和省级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控工程、国家环境科技支撑工程、全国环境信息“金环”工程、国家环保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6个重点工程项目,初步测算需国家投资80亿元。
2 危险废物处置
以实现国务院批复《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为主要任务,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继续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对所有产生铬渣的重污染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历史遗留铬渣等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十一五”期间,将建成以地级市为基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与体系,建设31个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00个设区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以及配套的国家和省级技术支持和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0亿元。
3 城市污水处理
因地制宜协调好供水、节水与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城市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缺水城市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要同时安排回用设施的建设,开展污水的深度处理。对于排入封闭水体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应有除磷、脱氮的要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必须进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2010年三峡库区、淮河、太湖三个流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海河、辽河、巢湖、滇池、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五个流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黄河、松花江两个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实际处理水量与处理能力之比)提高20%,COD削减总量不低于125万吨,氨氮削减总量不低于15万吨。从根本上避免城市水环境的继续恶化趋势。10大流域(区域)“十一五”期间需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规模2320万吨,建设投资为551亿元(其中管网建设投资270亿元);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需投资65亿元,合计616亿元。如果将珠江流域及内陆诸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考虑在内,还需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00万吨/日,投资220亿元。
4 城市垃圾处理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系统,提高废弃产品环境无害化利用和处置水平。严格各级环保部门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监管,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和出口。该工程大致估算总投资需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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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燃煤电厂脱硫
    实施国家酸雨中长期控制规划,严格控制新建电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通过经济的、政策的、管理的手段,使低硫煤优先用于民用,高硫煤主要由电厂使用。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老电厂分阶段建设脱硫设施。“十一五”期间现役燃煤电厂需新增脱硫能力355万吨/年,现役机组的脱硫规模需要新增0.76亿千瓦,现役脱硫机组比重将达到40%。新增脱硫机组需要投资为300亿元。
    6 国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十一五”期间,在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水土保持区及重要渔业水域先行建立5个示范性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针对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的有效保护,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一些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二是通过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有机食品、人工饲草基地、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等替代产业的发展及生态移民;三是通过生态功能保护区监督管理体系、监测预警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的建设,形成生态功能保护区综合监管能力。初步估算,5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共需投资15亿元。
    7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
    基于国家生态环境整体格局,对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位置、保护目标、类型、范围和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区体系结构。加强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保护区管护站点和动植物救护设施,增加用于监督管理的仪器、车辆、通讯工具和其他必须的设备。主要包括23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标识系统,如划界、标桩、标牌、宣传牌等;管护设施,如野外巡护装备、管护站、哨卡、了望台、防火系统、围封设施、救护中心等;工作条件,如办公用房、用品,生活辅助用房,通路、通电、通水、陆上和水上交通工具等;科研监测,如资料室、标本室,本底调查,科学观测等;宣传教育,如展示、展览、解说系统,公众接待中心等。初步测算需总投资4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个保护区1700万元。
    8 核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
    鉴于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的特殊性,中央级监管能力建设应是政府投资和建设的重点,包括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价技术能力建设、管理技术能力建设、辐射环境可持续发展规划建设等5个方面,以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完善政府职能、加强基础建设和快速获得环境数据的手段、提高核安全及辐射环境质量的趋势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理能力。共5个项目,总投资约31亿元,其中:核电厂安全评价和监督技术支持系统建设4亿元,中低级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理与处置设施建设20亿元,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评价体系建设2亿元,放射源全寿期监管系统建设2亿元,反应堆老化寿期管理体系建设3亿元。
    9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
    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饮用水的质量,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安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切实减轻农村和农业生产污染,提高农村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力争建成环境优美乡镇2000个,完成对8万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把其中1万个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总投资约需248亿元,建议国家补助133亿元。
    除了以上所说的9大工程的重点项目外,还将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合理安排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2004年,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共下达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预算2.77亿元,重点扶持7个行业的100个污水治理项目,分别是造纸及纸制品业(纸浆造纸)、食品及饮料制造业(酿造、发酵)、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工业(印染行业)、皮革制造业(毛皮鞣制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钢铁行业)、医药工业,带动了企业投资20多亿元。为提高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地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在以后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中将根据我国的环境状况逐步加大对大气治理、工业固废治理以及能力建设、示范工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项目的扶持力度,发挥排污费集中使用资金的投资效率,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预计2005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为8亿元,将有效带动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保护投资。
    在继续增加政府环保投入的同时,建立环保投入多元化机制。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建立环境价格体系;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让排污者承担治理成本,治理者获得经济回报;鼓励工业企业“生产和治污”分离,实行专业化集中治污;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总结推广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经验;积极推进环境科技、咨询服务业等市场化进程。
    实现“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离不开投资的支持,努力加大环保投入是中国的一贯主张。我们有信心解决好环境保护的问题,也殷切希望与各界携手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而努力。
    (《中国科技成果》2006年第1期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加工整理)
    2006-03-28 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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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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