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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315】你来维权,我来公开---消费者维权板块开启

发布于:2011-03-01 09:54:01 来自:商易宝社区/315曝光台 [复制转发]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环保315板块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尽可能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并向政府提出意见完善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团体及合作。

本版贴士:


本着一切以消费者为主的态度揭示披露企业的侵权违规行为,您可以大胆地曝光出一切负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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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jsj0722
    jsj0722 沙发
    不错,支持一下















    鼠标一抖,笑话到手;手提 净水机 ,低头猛走。
    2012-08-29 1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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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霓裳de飘羽
    环保部暂停审批华能华电集团所有建设项目
    2009年06月12日
    昨日,环保部通报了对两家大型国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暂停审批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建设项目(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的环境影响评价”。

      水电站未获审批开始截流

      环保部称,由于“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决定“从即日起在完成科学论证和各项整改措施前,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这意味着,上述企业和地区的相关项目在“停批令”内均不得上马。

      据环保部发言人陶德田介绍,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设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并已开始截流。

      水电项目一旦“环保缺失”,会对上下游生态及社会生活产生不利影响。陶德田说,上述两处水电站擅自截流,对减小水电建设环境影响极为不利。环保部同时表示,对规划的龙头水库和虎跳峡河段的开发方式与相应的环境影响,也需要深入研究。

      对于华能华电遭停批罚单,陶德田表示,此举将警示拥有众多“两高一资”建设项目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强环境管理,履行环保责任。

      西南水电开发须严格环保

      金沙江水电开发一直存在争议。环保部环评司负责人说,中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杜绝大、小公司“跑马圈水”、“遍地开花”现象。而“西南地区“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保护压力最大、地质灾害最频繁”,开发工作必须严格做好环评环保。

      整改过程将跟踪监督

      两家钢铁企业的违法行为给山东这一钢铁大省带来严厉处罚。陶德田通报,山东省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都有“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的问题。

      环保部说,暂停审批是为了推动山东调整钢铁行业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加大环保整治力度。

      环保部强调,各地要特别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等项目环评的审批。对被暂停审批的地区和企业的整改,环保部将进行跟踪督促,并适时公布结果。

      分析

      电力巨头遭史上最严厉限批

      2007年环保部门对四大电力集团动用“限批令”

      实际上,这已不是电力巨头因环评问题首次遭遇环保部门“限批”。2007年1月,大唐、华能、华电、国电四家电力集团,因脱硫不达标,被当时的环保总局首次启动了“区域限批”,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这也被称为中国环保部门成立30多年来,采取的最为严厉的行政惩罚手段。

      不过,一位大型电力集团水电项目人士对本报表示,“这么大力度针对水电项目整改,并且暂停集团所有项目审批还是首次。”中信证券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环保部针对集团所有项目停止审批相当严厉,但因多数在建项目已取得审核,因此对于集团的在建项目影响不大,主要影响后续审批项目,这将会促使电力企业加快整改。本报记者 钟晶晶

    ----------------------------------------
    闹得沸沸扬扬的“紫金矿业汀江污染案”让紫金矿业高管受罚,但部分公众始终对最终的处罚结果存有非议。记者昨日获悉,12月28日~29日,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以及行政复议处已连续两日约谈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下称“重庆绿联”)有关负责人,就紫金矿业的处理结果进行沟通。

    此前,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董事以及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分别被处以70.6万和45万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在此之前,紫金矿业也被罚956万元。一个多月前,重庆绿联向国家环保部递交了要求对此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

    “福建省环保厅强调对紫金矿业相关处罚是依法行政、顶格处罚”,重庆绿联负责人吴登明告诉记者,但紫金矿业在A股和H股市场公布的董事长薪酬相差200多万,况且,该公司所造成的污染重大,应该全面评估对当地生态系统所造成的危害,综合评估,全面赔偿。

    福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一位负责人证实了会谈一事,他向记者表示:“这已是按照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至于A股和H股薪酬相差过大的情况并不清楚”。该负责人说,受罚两人的收入证明都是紫金矿业提供的。记者注意到,若以紫金矿业A股年报公布的2009年董事长陈景河年薪275.98万元(税前)计算,扣除各种税项后按照50%罚款,最终的罚款额与公布的额度相差无几。然而,H股公布的年报显示,去年陈景河的薪金总额为568万元(税前),这里面包括薪酬、津贴、实物利益、分红等三部分,这与A股公布的年薪相差292万元。紫金矿业所聘用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一位资深会计师称,最大的可能是两地的薪酬构成不同、统一口径不一样。随后,记者多次致电紫金矿业董秘办,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2月28日下午四点,来自国家环保部法规司的一位司长、福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一名处长亲赴重庆,与吴登明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沟通。对于重庆绿联向环保部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环保部已向吴登明承诺,将详细调查后出具书面回复函。
    2011-03-06 1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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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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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其独特的价值尺度,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经营者负有十项义务,使原本强弱悬殊的利益群体之间趋于平衡。当消费者的权益因经营者的原因无法行使或受到损害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违法者予以制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规定经营者应分别或者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1.一般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商品存在缺陷的;(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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