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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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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规范》中7.2.13-4中区域电源没有搞懂。下图中有两种进线方式:第一种明白,第2种就不明白了。第2种方式中人防电源是从非人防区域的配电柜引出来的,这算人防“区域电源“吗?能这样做吗?第三种进线方式就是在战前将原来的进线电缆换作由区域电站引来的电缆,有这种做法吗?可以吗?采用第2,3种方式的话,平时负荷在战时也可以供电了,那么就需要在临战转换期间拆除就行了吧?注:人防工程战时为乙类六级人防物资库。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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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面积功率(或负荷密度)法:
Pc=P’e*S/1000 单位是KW 其中P’e是单位面积功率(负荷密度),W/m平方 S是建筑面积 m平方
2 单位指标法
Pc=P’e*N/1000 单位是KW 其中P’e是单位用电指标,如W/户、W/人、W/床 N是单位数量,如户数、人数、床位数。
应用以上方法计算负荷时,还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乘以不同的同时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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