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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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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是房地产公司,属于甲方。今年制订了一份安全管理制度,里面有这么一条:如果现场死亡一人,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针对这一条公司出现了争论:意见一:施工单位与甲方只是合同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就算是死了人,也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甲方没有权力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意见二:施工单位承揽的是甲方的工程,如果发生了死亡事故,我们甲方不采取处罚措施,那甲方驻现场的项目部如何管理,甲方项目部设置是否有必要。除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外,我们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也是合理的。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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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lizhiming
沙发
门框拆了有没有再装上啊,如果没有门框以后怎么装门啊,那东西都混凝土的,如果门框装上了,门框四周的结构洞都用混凝土打死了,哪就跟设计说一下,出个洽商就行了,如果没装门框,就麻烦了,就剔混凝土,装门框,再用混凝土(最好灌浆料)灌缝,最后还是要出洽商的。
2011-02-24 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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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iming
板凳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门槛的问题,人防门都有门槛,设计不给变更应跟设计沟通然后出洽商让设计签字就行,一般的设计都不愿出变更,但经设计认可的问题的洽商,是不会不签字的
2011-02-24 16: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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