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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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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无从属关系?涉及到一个制药厂的车间(两层,第一层生产,第二层是产品包装,每层层高5米左右,每层面积2240平米),是否要设喷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七节,8.7.1条关于闭式喷水灭火设备中并未涉及到制药厂的车间应设喷淋。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附录1中将“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列入中危二级,按理应设喷淋。我想问,如果此两者有从属关系,那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不涉及制药厂设喷淋,是不是就可以不考虑喷淋这一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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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
沙发
算了一下,16mm水枪,7m水柱,流量正好是2.7L/s,两只水枪是5.4L/s,与规定的最小值相差不大了
2002-10-21 1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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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
板凳
这种情况下流量应该按实际选用的水枪及压力来计算实际流量吧。
2002-10-21 13: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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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为什么一定要用19mm的水枪,用小一些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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