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3-17 1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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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员贪污的特点与根源
袁伟时
官员贪污成风是导致晚清改革失败和清帝国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关的史料很多。揭露官场黑幕更是晚清小说的一大热点。这个时期的贪污既是历来末代专制政权的痼疾,又是改革不完善带来的新问题。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分析的历史现象。
贪污受贿是晚清官场无所不在的风气
普遍性是晚清贪污活动的首要特点。古今中外都有贪污,但像晚清那样几乎无官不贪却是极为罕见的。
下层官吏的贪污中饱非常普遍。“州县杂款报销,尤不可究诘。有曾任直隶之涞水令者,言涞水每年收牛羊税,计共六百两,报销仅十三两,而藩司署费二十四两,道署二十两,州署十四两,余皆官所自得。又月领驿站费三百两,其由县给发,不过五十两,则每年获数千矣。”(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二册,516页,中华书局1981年。)此一个案极其平常,但真实地披露了省、道、州、县各级衙门官吏分肥的惯例(所谓“费”均归私囊),是具有普遍性的典型。
京官普遍受贿。京官多半不能直接取诸民众,他们认为取诸地方和下级官员是理所当然的。主要形式有三:
一是节庆送礼。寒暑变迁有“冰敬”、“炭敬”,平日送礼有“别敬”,婚丧喜庆有贺礼。送冰炭敬等这种不正当的行为已经成为清代官场的习惯,即使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也在所难免,至于中国社会传统的庆贺送礼,则往往成了明目张胆的行贿。例如,1907年庆亲王奕寿诞,企盼升官的盛宣怀便“谨备日金币二万圆”致贺,山东巡抚杨士骧送了一万两,其他官员也分别送上厚礼。(《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42、5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而当时亲王年俸不过是一万两。
二是办事有“例费”。给皇帝上奏折要求批准办什么事,朝廷通常会交给主管部门讨论,这道“部议”关口对事情的成败影响甚大,因此有关人士通常都会送去“例费”,打通关节。此外,各种报销——大至一次战争的军费,小至某项工程费用,都要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否则就会横加挑剔,招来许多麻烦。“光绪甲午、乙未之中日战费,粮台报销费八万两。”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二册,516页。官员的例费收入,没有因国遭大难而稍减。
三是承办各种工程和采购的进项。“……宣宗(道光帝)天性俭朴,所御套裤当膝处穿……饬人补之,然内务府开销补价,凡用宁绸数十匹,共价四百金。……穆宗(同治帝)大婚,需用大柜四具,司员开价至六万金……颐和园工程已费至二千万金,知者以为实到工之款不及六百万金。”文廷式:《闻尘偶记》,《文廷式集》,746页,中华书局1993年。多种史料证明,采购或工程实际用款仅为报销额一二成者比比皆是。“凡京师大工程,必先派勘估大臣,勘估大臣必带随员,既勘估后,然后派承修大臣,承修大臣又派监督。其木厂由承修大臣指派,领价时,承修大臣得三成,监督得一成,勘估大臣得一成,其随员得半成,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合得一成,经手又得一成,实到木厂者只二成半。”“内务府经手尤不可信,到工者仅十之一,而奉内监者几至十之六七。”(《清稗类钞》第二册,516、517页。)这种腐败也延伸至后来的各种洋务新政中,成为反对者的口实:“外洋工料尤易浮冒,报价每至四五倍之多。粤东仿制三火小洋枪,民间购买每杆洋银二圆半,而官中报价则每杆银六两……故人谓机器局管事一年,终身享用不尽,虽言之太过,实属有因。此等制造既经刨扣工本,则工粗料薄,无当实用,可不问而知。”(刘锡鸿:《读郭廉使论时事书偶笔》,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一),2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
晚清贪污活动的又一显著特点是形成了以财求官,以官求财的恶性循环。在中国传统社会,民众上升的途径很窄,做官(实缺和虚衔)或取得有关的身分成为人们成功的主要标志。以官求财是社会认可的人生途径之一,不容许的仅是过分诛求。于是,除科举外,以财求官也成了其中一条管道。明的是捐纳,暗的则是行贿。从现有材料看,当时的行贿受贿大都是为了保官、求官。这反映了晚清仍是官员处于支配地位的传统社会,即使从西方传进来的新的经济成分亦依附于官府,企业家也对保官求官有很大兴趣。
求官通常用重贿。大臣保举是升官的重要途径,其中有些就是用重金求得的。例如,聂缉规被任命为上海道,是曾国荃保举的。聂是曾的侄女婿,“然闻其求保之费亦一万金”(《文廷式集》,745页。)。早就在洋务企业和官场中充当要角的盛宣怀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和谋求高升为尚书,在巴结皇族政要上不惜花费巨资。他的遗档留下了难得的确凿记录。他的心腹向他报告,虽然摄政王载沣号称“极廉洁”,但其妻“八姑则专爱钻戒,两弟(其子载涛、载洵)则既爱财,又爱马……只要派一可靠之人进京运动,一拍即合……略费数文,转瞬仍可取回。”稍后,载洵果然上钩,主动向他索要四五万元。(《清稗类钞》第二册,72、74、76页。)他梦昧以求的尚书自然也没有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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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ndc70237458
沙发
高见!!!!!!!!!!!!!!
2006-03-29 1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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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ng-rila
板凳
专制主义的必然恶果
2006-03-17 1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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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员贪泉泛滥最根本的原因在专制制度本身。
当上司可以决定下级官员的命运,特别是大小官员和士绅的荣辱乃至生死都取决于皇帝和慈禧那样的“圣母皇太后”的时候,各种对这些统治者及其周边人物表示忠诚的行动是绝对无法遏制的。物质上的送礼进贡(各种行贿受贿活动)不过是显示忠心的方式之一。
慈禧搜刮了不少私产,这是她生前已广为人知的传闻。甲午战争期间,张骞给翁同龢的密信就谈到:“外间传闻禧圣尚有储款二千万,若果有之,似亦可请。”(《张謇致翁同龢密信》二(甲午六月六日),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六),446页,中华书局1993年。)梦想请她将此拨充军费。尽管目前无法确切计算她搜刮了多少,但可以确定她通过种种途径确实收受了不少财物。不妨看一个小例子:“世中堂(世续)于正贡之外加贡,颇得慈欢……写了一万零星银票,约数百张,用黄封封呈。奏云:‘此乃奴才代爷预备零赏之需。’……以万乘而重万两,殊出意外。”(《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19页。)在专制制度下,“正贡”是必须遵守的制度。1894年(甲午)正值慈禧60大寿,臣子们为讨好这位专制君主煞费苦心,在他们心目中强敌入侵、山河破碎不及讨主子欢心来得重要。“加贡”却要察颜观色,更见机心。慈禧收受世续的万两银子表明她细大不捐,而“颇得慈欢”的世续不久就擢升为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了。
同时,在这样的制度下,不但主子受贿,专制统治者身边的近臣和奴才也要按惯例分润。如果不给他们约一成的手续费,贡品是不可能顺利送达主子的。
此外,在这样的制度下,各级官员都是他们管辖范围的专制统治者。对上要层层供奉(冰炭敬等),权力所达之处则任意动用公帑。贡品固然用公帑,私人送礼行贿亦不例外。为了巴结慈禧之下最有权势的人物——庆亲王奕,袁世凯将他一家的一切费用全都包下,用的就是北洋的公帑。(戴涛:《载澧与袁世凯的矛盾》,《晚清宫廷生活见闻》,82页。)就是以清廉自诩的曾国藩、张之洞等人的进贡和给有关官员送礼,用的也是公款。
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但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近日言官卖摺之风甚夥。……大抵皆以贿陈奏者也。……明朝言官多争意气,今朝言官多因贿赂,可耻之甚!”(文廷式:《芸阁偶记》,《文廷式集》,767页。)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是皇帝、皇太后手中,当他们本身不乾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总之,晚清贪风无法遏止无非宣告专制政权依靠自我监察力量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只有实现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建立强大的权力制约体系,才能净化政府机构——这就是研究晚清贪污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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